上海市普陀区真如文英中心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六小学
上海市沙田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第三小学
学校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二实验”)是普陀区区政府与上海师范大学携手共同打造的一所优质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于2014年挂牌成立,是一种大学与政府合作办学的模式(UGS)。学校坐落于普陀真如副中心,毗邻真如古镇,南接武宁路,在建校舍布局合理,占地面积21.69亩,教学面积2400m2,拥有运动场、室内体育馆、图书馆、心理室、理化生实验室、体艺、书法等专用教室20余个。为配合办学特色,专门为学生建设了“自创”空间实验室、形体芭蕾教室、安全体验教室、乐队排练厅、标准化室内球场、才艺剧场等,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才干增值空间。 学校确立了“善思向真”的办学理念,确定了将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教师幸福、社会认可的区域一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积极开展课程改革,通过不断充实课程内容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扎实的基础型课程教学、多元化的拓展型课程选择、自主性的探究性课程体验,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路径与学习经历,还保障了学生全面而又个性的发展。学校以国家课程校本一体化为抓手,突出课程的选择性,着力提高学生的人文艺术修养、体育健身和动手探究能力,培养健康智慧且具有适应21世纪生存5C核心能力的优秀毕业生。 二实验既是普陀区委、区政府与上海师范大学在基础教育领域合作的重大项目,更是普陀区委、区政府基于民生事业的战略高度,在真如城市副中心重点打造的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因此,学校发展将会充分受益于区委区府教育生态战略布局的有力支撑。区教育局、教育学院等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也十分支持学校发展。我校80%的专任教师都参与了区学科工作室的工作学习,他们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而且帮助其他教师提升了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素质。从中还涌现了一些学科带头人和高级指导教师。二实验作为上海师范大学实验系列的一所附属学校,依托上海师大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共同合作进行课程开发,同时依托上海师范大学基教中心“一线三课”的实质性支持,充分受益于上海师范大学专家对学校的课堂、课程、课题的专业指导。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2个班
三、对口地段:曹杨八村、南石一路75弄、南石二路105-135号(单号)、糖坊街31-33号,兰岭园:曹杨三村95-100号、102-128号、206-232号、234-281号、284-286号、289-293号。,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个班
三、对口地段:曹杨八村、南石一路75弄、南石二路105-135号(单号)、糖坊街31-33号,兰岭园:曹杨三村95-100号、102-128号、206-232号、234-281号、284-286号、289-293号。,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2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家门口好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尽可能满足对口地段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管理部门、学生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2022年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
四、入学条件
(一)、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二)、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见普陀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陀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户籍迁入时间满一年),且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选择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填写《2022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具体根据《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执行。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廉租房适龄儿童,操作方法参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3.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符合在本地段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填写《2022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4.本校初中阶段实行小学对口招生。对口学校为真如文英中心小学。选择回到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学校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着力宣传“入学前有教无类、入学后因材施教”的理念,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3.招生工作期间所有发布内容(包含回复内容)由招生工作小组统一拟定,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进行发布,确保言行规范、信息准确。
4.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拒收学生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5.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按规定规范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不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
6.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
7.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8.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进行证件核对和注册工作。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将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9.实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与上海市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对接,做好202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工作。
10.将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2022年8月15日开始向已经报名录取的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加强管理
1.学校将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疫情期间认真做好值班来电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七、工作日程安排:
5月26日 完成学校2022招生工作方案,并上交上级行政部门审
核。
5月30日 10:00起公示学校招生方案。
5月30日 10:00起开展小学、初中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7月9日 一年级新生第一批验证。
7月10日起 对已经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7月25日 一年级新生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开始 向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下旬 新生报到。
咨询电话:62668785-800 凌老师
学校网站:ssdfsesy.pte.sh.cn
招生原则
1、网上“校园开放日”及招生期间,学校不通过任何方式收取任何形式的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2、学校不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学校不发布与国家和本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4、开放日期间学校不组建相关家长群;
5、学校不以暗示等方式增加家长的焦虑情绪。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2年5月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3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家门口好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尽可能满足对口地段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管理部门、学生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蕾
组员:陶礼华、叶丽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叶丽
组员:陈莹、章衎、顾薇嫣、孟红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袁建周
组员:顾鋆、李萍(督学)
四、入学条件
(一)、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见普陀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2023年普陀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户籍迁入时间满一年),且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选择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填写《2023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具体根据《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执行。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廉租房适龄儿童,操作方法参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3.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符合在本地段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填写《2023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4.本校初中阶段实行小学学籍对口招生。对口学校为真如文英中心小学。选择回到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学校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着力宣传“入学前有教无类、入学后因材施教”的理念,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3.招生工作期间所有发布内容(包含回复内容)由招生工作小组统一拟定,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进行发布,确保言行规范、信息准确。
4.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招收各类特长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拒收学生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5.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按规定规范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不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
6.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
7.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8.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进行证件核对和注册工作。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将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9.实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与上海市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对接,做好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工作。
10.将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2023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加强管理
1.学校将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疫情期间认真做好值班来电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七、工作日程安排:
4月7日起 公示学校招生方案。
4月7日起 开展小学、初中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16日-5月19日 一年级新生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 对已经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5月26日 一年级新生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向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下旬 新生报到。
咨询电话:
62668785-818 叶老师
62668785-820 朱老师
学校网站:ssdfsesy.pte.sh.cn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3年4月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4 年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 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 号)等政策法规,以全面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 衡发展、办家门口好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 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上海市教 育委员会关于 2024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 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 2024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 施意见》,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尽可能满足对口地段符合本校招生条 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规定的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管理部门、学生家庭和社会 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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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条件
(一)、2024 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 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 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 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招生范围见普陀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 2024 年普陀区公办小学招生地 段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户 籍迁入时间满一年),且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址及房 产证地址相一致。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选择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填写 《2024 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 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具体根据《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 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执行。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廉租房适龄儿童, 操作方法参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 法》。
3.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符合在本地段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 须填写《2024 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 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 2024 年本区义务教 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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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校初中阶段实行小学学籍对口招生。对口学校为真如文英中 心小学。选择回到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 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学校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 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4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 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 2024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着力宣传 “入学前有教无类、入学后因材施教”的理念,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 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 2024 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 招生工作方案。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3.招生工作期间所有发布内容(包含回复内容)由招生工作小组统一 拟定,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进行发布,确保言行规范、信息准 确。
4.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招收各类特长生,不举行任 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拒收学生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 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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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以竞赛、等级考证 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 实验班;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 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5.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按规定规 范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 工作管理,不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
6.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 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
7.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 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8.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 求,进行证件核对和注册工作。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 册,学校将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 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9.实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与上海市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 对接,做好 2024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工作。
10.将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招生入学工作。在 2024 年 8 月 15 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小学一年级、 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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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管理
1.学校将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 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值班来电接待工作,按政 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 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 范招生行为。
六、工作日程安排:
完成学校 2024 年招生工作方案,并上交上级行政部门 审核。
下午在学校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时 间和具体安排。
4 月 3 日
4 月 10 日
4 月 13 日
5 月 18 日-5 月 21 日 一年级新生第一批验证。
5 月 22 日起 对已经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 一年级新生第二批验证。
8 月 15 日前 向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 月下旬 新生报到。
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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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62668785-818 张老师 62668785-819 黄老师 62668785-820 朱老师
学校网址:https://ssdfsesy.pte.sh.cn 学校公众号:
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 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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