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沙田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中山北路校区)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六小学创建于1959年,学校地处杏山路280号,校长陈建东。 学校面积4473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6.24平方米,绿化面积358平方米,生均绿化0.75平方米,生均占地9 .42平方米,现有14个教学班,408名学生,在编教职员工41人,其中党员8人,团员4人。 学校现有二幢教学大楼,教室15间,并有多功能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心理辅导室,大队部队室,唱游室,美术室,图书室、资料室、科常室、保健室、体育活动室等专用室。 学校连续三届获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文明单位称号,并获得上海市雏鹰大队,上海市语言文字先进单位,上海市先进卫生室的光荣称号,历年来被评为普陀区绿化合格单位,普陀区行为规范优秀校,心理辅导室被评为首批合格单位,二级图书室和合格科常室。 口号:以德治教、特色兴校、教改立校、科研强校、质量旺校、金杯、银杯不如家长口碑自主 办学目标: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高,学校有特色,学生有特长——双高双特。 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师德+理念+能力+专业 特色学校:写规范字,说普通话;力争每人都会游泳;读书;听专题报告。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3个班
三、对口地段:曹杨五村1-24号,
梅岭南路320弄(五星公寓)12、14、16号楼18、19多层、24甲、乙、丙、丁,
杏山路12弄(泰富苑)5、7、8号,
梅岭支路7弄(春之声),
中山北路3327弄(恒陇丽晶),
曹杨五村111-135(126-127幼儿园)、241-253号,
桐柏路30弄(桐柏公寓)、165弄(碧绿湖公寓),
曹杨四村240、241、243、267-270、272-282(桐柏园),
曹杨五村25-38、39-54、55-61、63-71、74-79号,
曹杨五村136-158、208-225、262-325号,
曹杨五村401-402、404-420、421-425、427-436、437-439、442、445-448号,兰溪路57弄1、2、59、63号,
梅岭支路85弄1-26、28、31-38号,
梅岭南路380弄1-18号,
曹杨五村187-205号、杨柳青路101号,
杨柳青路118弄(万都花园),曹杨九村1-11、18-29、30-32、35-41、43-55、58、60-67号
招生条件
各位家长
一年一度的招生季又来到了,六小今年的新生招生又会有怎么样的要求呢?让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的招生信息吧!
1、招生范围
学校:曹村六小 |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62604670-8004 | |
街道 | 居委 | 对口地址 |
曹 杨 街 道 | 金岭园 | 曹杨五村1-24号 |
梅岭南路320弄(五星公寓)12、14、16号楼18、19多层、24甲、乙、丙、丁 | ||
杏山路8弄(银都名庭) | ||
杏山路12弄(泰富苑)5、7、8号 | ||
梅岭支路7弄(春之声) | ||
中山北路3327弄(恒陇丽晶) | ||
杏梅园 | 曹杨五村111-125、128-135、241-253号 | |
桐柏路30弄(桐柏公寓)、165弄(碧绿湖公寓) | ||
曹杨四村240、241、243、267-270、272-282(桐柏园) | ||
南岭园 | 曹杨五村25-38、39-54、55-61、63-71、74-79号 | |
南杨园 | 曹杨五村136-158、208-225、262-325号 | |
南梅园 | 曹杨五村401-402、404-420、421-425、427-436、437-439、442、445-448号 | |
兰溪路57弄1、2、59、63号、兰溪路89号 | ||
梅岭支路85弄1-26、28、31-38号 | ||
梅岭南路380弄1-18号 | ||
金杨园 | 曹杨五村187-205号、杨柳青路101号 | |
杨柳青路118弄(万都花园) | ||
曹杨九村1-11、18-29、30-32、35-41、43-55、58、60-67 |
2、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人户分离、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招生要求
(1)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可至本校登记报名。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招生日程
序号 | 日期 | 工作内容 |
招生信息采集与公布 | 2月8日前 | 排摸一年级新生生源情况 |
3月19日 | 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 | |
3月20日起 | 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
3月25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
4月8日--23日 | 1.在园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未入园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3.上传适龄儿童照片。 | |
本地段内符合要求新生报名 | 4月26日-3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
验证 | 5月15、16日 第一次验证 | 接受本校信息库的一年级新生报名。 1、本市户籍地段生: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 2、人户分离的:加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3、随迁子女:按“本校招生要求(3)”所述,带齐相关有效证件。 |
5月20日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 |
5月29、30日 第二次验证 | 接受本校信息库的一年级新生报名。 1、本市户籍地段生: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 2、人户分离的:加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3、随迁子女:按“本校招生要求(3)”所述,带齐相关有效证件。 | |
8月10日 | 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
入学告知 | 8月15日前 | 向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短信告知入学通知;发放入学告知书。 编班;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 |
报到 | 8月中下旬 | 新生报到;招生工作总结 |
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曹杨街道 | 金岭园 | 曹杨五村1-24号 |
梅岭南路320弄(五星公寓)12、14、16号楼18、19多层、24甲、乙、丙、丁 | ||
杏山路8弄(银都名庭) | ||
杏山路12弄(泰富苑)5、7、8号 | ||
梅岭支路7弄(春之声) | ||
中山北路3327弄(恒陇丽晶) | ||
杏梅园 | 曹杨五村111-135(126-127幼儿园)、241-253号 | |
桐柏路30弄(桐柏公寓)、165弄(碧绿湖公寓) | ||
曹杨四村240、241、243、267-270、272-282(桐柏园) | ||
南岭园 | 曹杨五村25-38、39-54、55-61、63-71、74-79号 | |
南杨园 | 曹杨五村136-158、208-225、262-325号 | |
南梅园 | 曹杨五村401-402、404-420、421-425、427-436、437-439、442、445-448号 | |
兰溪路57弄1、2、59、63号、兰溪路89号 | ||
梅岭支路85弄1-26、28、31-38号 | ||
梅岭南路380弄1-18号 | ||
金杨园 | 曹杨五村187-205号、杨柳青路101号 | |
杨柳青路118弄(万都花园) | ||
曹杨九村1-11、18-29、30-32、35-41、43-55、58、60-67 |
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人户分离、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具有能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数额
2023年拟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每班30人左右。
招生要求
(1)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要求,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父或母积分原则上满120分。
招生日程
1月19日前,排摸一年级新生生源情况
3月31日,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
4月7日起,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4月12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3日—28日,1.在园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2.未入园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3.上传适龄儿童照片。
5月6-10日,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8日)。
5月16-19日第一次验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5月25、26日第二次验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8月10日,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短信告知入学通知;发放入学告知书。编班;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
8月中下旬,新生报到;招生工作总结。
招生工作负责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62604670*8004
咨询时间:每周四上午10:30--11:30
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普陀区有关文件要求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为学校办学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我校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监 察:书记、纪检委员
组 员:分管负责人
招生范围
曹杨街道 |
金岭园 |
曹杨五村1-24号 |
梅岭南路320弄(五星公寓)12、14、16号楼18、19多层、24甲、乙、丙、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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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山路8弄(银都名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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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山路12弄(泰富苑)5、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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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支路7弄(春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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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路3327弄(恒陇丽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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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梅园 |
曹杨五村111-125、128-135、241-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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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路30弄(桐柏公寓)、165弄(碧绿湖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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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四村240、241、243、267-270、272-282(桐柏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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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园 |
曹杨五村25-38、39-54、55-61、63-71、74-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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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杨园 |
曹杨五村136-158、208-225、262-3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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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梅园 |
曹杨五村401-402、404-420、421-425、427-436、437-439、442、445-4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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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路57弄1、2、59、63号、兰溪路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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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支路85弄1-26、28、3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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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南路380弄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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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园 |
曹杨五村187-205号、杨柳青路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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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路118弄(万都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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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九村1-11、18-29、30-32、35-41、43-55、58、60-67 |
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人户分离、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具有能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数额
2024年拟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
招生要求
(1)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4年4月28日)。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招生日程
4月12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3日,学校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
4月15日-28日,1.在园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2.未入园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5月8-12日,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2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5月18-21日第一次验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5月22日起,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26日第二次验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短信告知入学通知;发放入学告知书。编班;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
8月中下旬,新生报到;招生工作总结。
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要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根据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组织好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证件的现场核对,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活动,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
5、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发现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去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工作负责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6260467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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