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南校(明翔校区)(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真如文英中心小学
上海市铜川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杨家桥分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树德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金鼎学校(真光校区)
学校概况
普陀区真如第三小学地处真如和上海城市副中心,紧邻真如古镇,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学校现有教学楼两幢,拥有现代化多功能阅览室、学生创意活动区、室内多功能体育馆、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舞蹈房、美术室、劳技室等各种专用教室,以及足球场、篮球场等户外场地。 学校现有中学高级教师2人、小学高级教师18人、区高级指导教师2人、区骨干教师9人,其中区教育教学能手3人、教学新秀3人、区十佳班主任(提名奖)1人、区“我心目中的好老师”2人。 学校以“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终生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营造“摇篮”校园文化,构建“求知、成才、探索”的“摇篮”课程体系,致力于“轻负担,求优质”为核心的课堂教学实践,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现代教育理念的师资团队。以“读书是甜的……”的校训熏陶培育能够“智慧学习,智慧交往,智慧休闲”的真三学子,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近年来,学校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成效,获得了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足球项目传统学校、上海市儿童阅读实验基地、上海市金爱心集体、区文明单位、区行为规范示范校、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4个班
三、对口地段:桃浦路221弄,
大渡河路2087弄、2095弄、2031弄,
桃浦路243号、255号、261弄,
大渡河路2030弄、2070弄,
真北支路263弄,
秦家角,
桃浦路300弄、321弄(星河世纪城一、二、三期),
大渡河路1927弄,
曹杨路2155弄、2001弄(绿翡翠),
芝川路81弄、138弄(曹杨花苑)、100弄,
曹杨路1686弄(三徐浜)、2288弄(曹杨新苑)、2168弄(金纺苑)、2170弄(恒力锦沧花苑),
三源路(曹杨五月天)、41弄、66弄,
三源路162弄1-4号(陆家巷),
车站新村1-130号,
兰溪路900弄6-8号、15号(天汇广场),
桃浦路165弄1-26号(嘉发公寓)、桃浦路107—113号(单号)、桃浦路163号、桃浦路191弄1—8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我校一年级新生验证报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在普陀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地在本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地点及时间
验证地点:芝川路300号
验证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8:30~16:30
验证的具体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或发出的短信通知为准。
验证须知
友情提示:
1、戴好口罩,出门前自测体温,低于37.3摄氏度可前来办理验证;
2、进入校园,请务必配合校方做好测量体温、出示有效“随申码”等防疫检测,排队等候请保持一米距离。
3、请家长务必按照我校电话或短信告知的通知上的时间段来校办理验证,非通知时间谢绝入校。
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户籍地的《房地产权证》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2-5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1、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6、《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7、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2-7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港澳台证》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7、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9、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2-8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真如第三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据《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依据《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教育的均衡化、公平化得到很好的体现,明确以下一年级学生入学规定:
1.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根据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应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操作。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学校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
5、其他未在本方案中罗列的情况,参照《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四、网上“校园开放日”安排
2021年3月20日起,学校利用校园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1.开放对象:2021年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儿童及其家长。
2.开放时间:3月20日—3月27日
3.开放内容:
(1)学校展示(包括办学条件、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共享共建资源、办学特色、招生信息等)。
(2)学校视频。
(3)留言区域。
五、报名工作流程
1.2021年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5月15日-5月16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招生范围内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现场验证,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3.人户分离的儿童,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学校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做好人户分离儿童入学相关工作。
4.招生范围内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5.招生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验证点进行现场验证。
6. 5月29日-5月3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学校2021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不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4.根据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新生验证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验证工作顺利进行。
5.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
7.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8.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9.实施均衡分班,遵守区教育局“五个不得”工作制度。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六、 监察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主动和社区、街道、公安联系,结合疫情实际,做好新生验证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
3、配合区教育责任督学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协助做好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
4、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监督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2021年招生入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七、日程安排
3月17日:公布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19日:公布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3月20日: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25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通。
4月8-23日:
(1)在园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未入园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3)上传适龄儿童照片。
4月23日:
(1)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6-30日: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15-16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9-30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
1.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62659652—8212 李老师
学校网站:www.zrsx.pte.sh.cn
学校微信号:zhenrusanxiao
真如第三小学
2021年3月
根据市、区2022年招生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据《2022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创造条件为家长办理招生入学有关手续提供便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1.地段内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6 月 19 日), 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3.2022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入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个月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或连续 3 年 (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招生办法
1.校园开放日安排
(1)开放时间:5月30日开始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
(2)开放对象:2022年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儿童及其家长。
(3)开放内容:
学校展示(包括办学条件、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共享共建资源、办学特色、招生信息等);学校视频,留言区域。
(4)网上“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2.信息登记
(1)6月4日-6月19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6月19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2)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家长提供材料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下载信息登记空表,由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
(3)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有关登记点现场办理。
3.网上报名
(1)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2)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 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4.信息验证
(1)7月4日-7月10日:第一批验证日,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开展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2)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3)7月25日-7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4)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
五、组织保障
1.建立以校长、书记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领导小组根据市区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提供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 学校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4.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5.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监督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62659652—8212;13311837107 李老师
学校网站:http://www.zrsx.sh.cn/
学校微信号:zhenrusanxiao
六、日程安排
5月29日 完成、提交并公布学校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5月30日 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5月31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通。
真如第三小学
2022年5月29日
真如第三小学2023年一年级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2023年招生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创造条件为家长办理招生入学有关手续提供便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1.地段内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3.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入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招生办法
1.校园开放日安排
(1)开放时间:4月7日开始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
(2)开放对象:2023年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儿童及其家长。
(3)开放内容:
学校展示(包括办学条件、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共享共建资源、办学特色、招生信息等);学校视频,留言区域。
(4)网上“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2.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3.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
4.信息验证
(1)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学校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2)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3)5月25日-5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4)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五、组织保障
1.建立以校长、书记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领导小组根据市区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提供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学校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4.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5.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监督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62659652—8212 李老师
学校网站:
http://www.zrsx.pte.sh.cn/index.htm
学校微信号:zhenrusanxiao
六、日程安排
4月7日 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4月12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3日-28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28日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5月6日-10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5月16日-19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地段
真如第三小学
2023年4月7日
欢迎您的孩子加入真三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制定真如第三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创造条件为家长办理招生入学有关手续提供便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5.通过学校和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三、入学条件
1.地段内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3.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入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招生办法
1.校园开放日安排
(1)开放时间:4月13日上午9:30—11:00开展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
(2)开放对象:2024年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儿童及其家长。
(3)开放内容:
学校成果展示(包括学校办学理念、设施环境、课程教学、师资水平、提质项目、招生信息等);课程实践;招生及幼小衔接咨询;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园学生和家长展示学校近年来的办学特色,使其对学校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4)“校园开放日”期间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明示: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包括证书)等材料;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2.信息登记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3.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
4.信息验证
(1)5月18日至5月21日,开展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学校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2)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3)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6日。
(4)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五、组织保障
1.建立以校长、书记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领导小组根据市区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提供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学校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4.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5.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监督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62659652—8212 李老师
学校微信号:zhenrusanxiao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4月7日 |
完成、提交并公布学校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4月12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13日 |
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
4月15日至28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28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5月8日至12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2日)。 |
5月18日至21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22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
5月25日至26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真如第三小学招生地段
街道 |
居委 |
对口地址 |
真如镇街道 |
真北一委 |
桃浦路221弄 |
大渡河路2087弄、2095弄、2031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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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北三委 |
桃浦路243号、255号、261弄 |
|
大渡河路2030弄、2070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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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北支路263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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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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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世纪城 |
桃浦路300弄、321弄(星河世纪城一、二、三期) |
|
真北五委 |
大渡河路1927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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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花苑 |
曹杨路2155弄、2001弄(绿翡翠) |
|
芝川路81弄、138弄(曹杨花苑)、100弄、固川路166弄(中骏天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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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新苑 |
曹杨路1686弄(三徐浜)、2288弄(曹杨新苑)、2168弄(金纺苑)、2170弄(恒力锦沧花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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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源路(曹杨五月天)、41弄、66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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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 |
三源路162弄1-4号(陆家巷)、三源路168弄 |
|
车站新村1-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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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路900弄6-8号、15号(天汇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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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路165弄1-26号(嘉发公寓)、桃浦路107—113号(单号)、桃浦路163号、桃浦路191弄1—8号 |
备注: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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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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