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长宁路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六小学
上海市沙田学校(小学部)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学校共有2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000多人,教职工63人。依托华东师大的科研优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确保了学校在教学上的领先地位。校园环境优雅,教学设施齐全。华东师范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简称华东师大或华师大。1959 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 16 所重点院校之一。1980 年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 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 33 所高等院校之一。校园环境幽美,被誉为远东最美校园。 现在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40所重点高校之一,同时也是国家“111计划”和“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的重要成员,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并称上海“四大名校”。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目前学校共有2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00多人,教职工63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3名,小学高级教师28名。校园环境优雅,教学设施齐全:塑胶运动场、趣味学习园交相辉映;电脑房、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教学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宽带网、广播网、电视台融为一体,勾划出充满校园文化气息的美丽画卷。 自学校创办以来,一直以教育科研领先著称,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实习和示范基地。“综合整体改革实验”,“面向二十一世纪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知识分类和目标导向’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等国家级、市级课题先后成功结题。学校还承担了上海市一期课程改革和二期课程改革的实验任务,成绩显著。在面向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社会中,学校继续遵循“求实、求精、求活、求新”的校训,本着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初衷,发扬以人为本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唤醒并激发教师的潜在能力,培养了一支朝气蓬勃、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在校长严玮懿等年轻领导的带领下,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学校实施“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的学校创新计划”,实施微短型校本课程的开发,组建了合作共营小组,让华东师大的教育专家成为学校的发展共同体,提升了教师的教学专业素养。 在良好的教学氛围中,师生们都获得丰厚的回报,结出了累累硕果。近两年来,学校师生在各类学科中都获得了骄人的成绩。学校先后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优秀少先队雏鹰大队、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科研先进集体称号,教工团支部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称号。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一所实验性学校,一贯以华东师大老校长、著名教育家刘佛年题写的“求实、求精、求活、求新”八字校训治校。“求实”即求做人诚实、知识扎实、工作踏实;“求精”即求教学精彩、管理精细、质量精良;“求活”即求方法灵活、思维活跃、文化鲜活;“求新”即求理念更新、课程革新、办学创新。学校抓住“教育教学科研”这一准绳,依托华东师大的科研优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确保了学校在教学上的领先地位。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本校招生地段内,并符合招生要求(详见下表)的适龄儿童。
验证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6日(周六)、5月17日(周日) 请关注学校公众号(HDSDFX附小之家)发布的报名预约登记方法,在线获得预约单,并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段,到学校进行验证报名。 验证报名的具体操作后期将会在学校公众号发布。 招生原则 在校园开放日和招生过程中,学校坚决执行以下承诺: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一年级新生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咨询途径 1.咨询电话:62600583 王老师(学生到校上课后启用,咨询时间为下午1:00–4:30) 2.校园开放日线上活动的同时,3月21—3月27日同步开放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板块,学校会尽快解答相关的招生政策(公众号里的留言请围绕招生问题)。
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以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服从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本地段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
4、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附小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具体办法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建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组长:严玮懿 副组长:袁疁
组员:王冰、刘萍、叶琪、陈宇征、侯雅芳、蒋惠敏、帅萍、章琪琪、周阳、朱健、吴明敏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户籍在以下地段内,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精神和有关规定,2021年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在我校先作报名登记,再由教育局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4、本地段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符合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7.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普陀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相关的招生信息。
满足上述要求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凭《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预防接种证》,5月15日、5月16日按照学校预约的时间段(具体后续操作会在附小微信公众号“HDSDFX附小之家”发布),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满足上述人户分离要求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户口簿》原件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证明,5月15日、5月16日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凭《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预防接种证》,5月29日、5月30日按照学校电话通知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2600583或32500695(下午1:00–4:30)
联系人:王老师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服从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本地段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
4、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具体办法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建立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组长:严玮懿 副组长:袁疁
组员:叶琪、陈宇征、王冰、刘萍、韩健云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户籍在以下地段内,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学校 |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32500695、62600583 (请关注学校公众号 HDSDFX附小之家 进行咨询) | ||
本 校 招 生 地 段 | |||||||
序号 | 街道名称 | 居委会 名称 | 详细地址 (路、弄、号,并注明小区或大楼的名称) | ||||
1 | 长风新村 | 曹家巷 | 中山北路3620弄——3700弄/1—15号 (3620弄、3644弄、3676弄、3700弄/1—15号) | ||||
2 | 长风新村 | 清水湾 | 凯旋北路1555弄(清水湾、华府樟园) | ||||
3 | 长风新村 | 华师大一村 | 中山北路3671弄 | ||||
4 | 长风新村 | 华师大二村 | 华师大二村(枣阳路) | ||||
5 | 长风新村 | 华师大三村 | 金沙江路895弄(华师大教职工第二代子女) | ||||
要求 | 1)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 适龄儿童迁入本地段本户籍的时间至少为两年;户口迁入的时间未满两年,视当年学校的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 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也可以是适龄儿童本人。 4) 本地段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 | ||||||
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2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 号)、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精神和有关规定,2022 年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19 日)。因疫情隔离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其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区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在线上进行信息比对后,再由教育局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在区域内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4、本地段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符合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6、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学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7、日程安排:
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
本市将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由普陀区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学校将联系家长,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2022年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2022年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咨询途径
1、学校微信公众号:HDSDFX附小之家
请围绕招生问题在相关的招生文章下留言咨询,学校会尽快解答您的问题。
2、咨询电话:62600583、32500695(下午1:00–4:30) 联系人:王老师
(疫情期间可能无法接听,敬请谅解!)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2年5月
2023 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 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3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 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3 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服从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本地段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
4、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具体办法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3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 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 2023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建立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组长:严玮懿
副组长:袁疁
组员: 陈宇征、蒋惠敏、王冰、刘萍、韩健云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户籍在以下地段内,2016 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学校 | 华东师大附小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62600583 | 公众号 | HDSDFX 附小之家 | ||
本 校 招 生 地 段 | |||||||||
序号 | 街道名称 | 居委会名称 | 详细地址 (路、弄、号,并注明小区或大楼的名称) | ||||||
1 | 长风新村 | 曹家巷 | 中山北路 3620 弄——3700 弄/1—15 号 (3620 弄、 3644 弄、 3676 弄、 3700 弄/1—15 号) | ||||||
2 | 长风新村 | 清水湾 | 凯旋北路 1555 弄(清水湾、华府樟园) | ||||||
3 | 长风新村 | 师大一村 | 中山北路 3671 弄 | ||||||
4 | 长风新村 | 长风三村 | 师大二村(枣阳路) | ||||||
5 | 长风新村 | 师大三村 | 金沙江路 895 弄(华东师大教职工第二代子女) | ||||||
要 求 | (1)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一致。 (2)适龄儿童迁入本地段本户籍的时间至少为两年;如户口迁入的时间未满两年,视当年学校的报名情况,由上级部门进行统筹安排。 (3)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也可以是适龄儿童本人。 (4)本地段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 | ||||||||
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3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 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 号)、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 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精神和有关规定,2023年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8日)。
学校在线上进行信息比对后,再由教育局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在区域内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4、本地段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要求,符合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6、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学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7、 日程安排: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9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
本市将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由普陀区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学校将联系家长,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2023年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2023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 咨询途径
1、学校微信公众号:HDSDFX附小之家
请围绕招生问题在相关的招生文章下留言咨询,学校会尽快解答您的问题。
2、咨询电话:62600583(下午1:00 —4:30) 联系人:王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3年4 月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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