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六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沙田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新普陀小学(含东校)
学校概况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是上海市优质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曹杨二中承办,学校办学水平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逐步成为了上海市和普陀区优质教育资源。曹 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是一所新校,创办于2002年。 然而,高起点办学和新思路兴学,使学校声名鹊起。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科普创新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科技特色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上海市首批中小学标准化达标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普陀区文明单位、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24项全国及市区级荣誉称号。学校有90余人荣获上海市、区园丁等荣誉称号,教师、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有52篇教师的论文获全国、市、区奖项;有2000多人次学生荣获全国、市区竞赛奖;学校四个梯队200多人的管乐队以及健美操队、足球队、合唱队、JA等都成为全市知名的社团,其中管乐队还远赴维也纳参加音乐盛典。 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升,1——9年级各学科质量均处于普陀区同类校领先水平,2010年中考,有9名学生被上海高中“四大名校”录取,23名学生考入曹杨二中,其中当年推优的14名,有13名被录取,每年大批毕业生被市、区各重点高中录取,学校办学水平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逐步成为了上海市和普陀区优质教育资源。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是由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曹杨二中承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曹杨二中优质教育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有48个教学班,1795名学生,142名在编教职工,市区骨干教师5人,中、高级教师92人,占全体教师76.02%。学校以数字化校园文化视窗系统、“6I+D”创新实验室、微格创新教室和65寸液晶触摸一体机等为代表的现代教学设施设备,为学生创新精神的培育插上了飞翔的翅膀,也把学校带入上海市设施设备一流的现代数字化新校园。 以普陀教育发展 “圈、链、点”战略为引领,依托曹杨二中办学优势,确立了“人文求善 科学求真 快乐学习 阳光成长”的育人目标。 学校以“责任质量”为核心,以“精品 优质”为追求,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核心价值体系。学校培育了一支强有力的干部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各自实行大循环。在本轮普陀区教学技能大赛中,已有8人获一等奖,14人次获二、三等奖。 学校发挥“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优势,开发了一批以“人生漫游”、JA、合唱、健美操、明日科技之星等为代表的特色项目,学校管乐队曾赴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作专场演出。丰富的课程体系全面提升了学生学习生活品质,满足了时代和家长对教育的要求。学校在27亩土地,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里办学,生源年年爆满,招生年年扩班,已经成为普陀区公办同类学校中学生人数最大、质量上乘、百姓满意的好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百强特色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兴教先进单位、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中国项目实验学校、上海市安全文明单位、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等40多项全国、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是上海市优质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在新一轮教育资源整合中诞生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原建于1953年的曹安学校和建于1960年的曹村第二小学合并,由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曹杨二中承办,于2002年6月12日正式揭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4名,46个教学班(托管2个班),桐柏、杨柳青路两校区,硬件条件一流。 学校设有一个语音室,两个50座的电脑房和2个多媒体教室。每个教室都配有彩电和电脑,并开通校园网和校校通网络。学校逐步形成“爱国、爱校、好学、上进”的校风;“敬业、乐业、专业”的教风;“爱学、勤学、善学”的学风。 学校独立承担教育部“十五”国家重点课题《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的优势互补》的子课题《网络作文学习与传统作文教学的优势互补》研究,获课题组论文一等奖,课件制作三等奖。 学校在市中小学标准化工程验收中首批达标,是普陀区教师发展性评价的实验基地、中小学衔接教育实验基地和全国网络教育与传统教育优势互补课题实验基地的语文学科实验基地;学校成为市级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红旗大队。该校开办几年来,获2004年普陀区先进集体等14项市、区级荣誉称号。
招生简章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0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 、入学条件
依据本市本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我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后公布2020年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一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1.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健康儿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请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18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18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18年4月23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可登记,须填写《2020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其监护人须填写《2020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监护人须填写《2020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从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日程安排
1.3月21-27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5月16-17日 第一批新生验证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3.5月20日起 陆续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5月30-31日 第二批新生验证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5.8月15日前 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6.8月下旬 新生报到
五、验证报名时,家长须带适龄儿童一同前往,并同时携带以下所需提供的相关凭证的原件:
(一)本市户籍人户一致情况
1.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 户籍地的《房地产权证》
6.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小白卡)
*以上2-5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情况
1.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 居住地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动迁证明》或者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6. 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7.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小白卡)
(三)非本市户籍
1.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 港澳台证明
6. 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7.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已达标准积分的通知单;须同时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记录(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8. 居住地的《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9.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小白卡)
六、其他事宜
学校承诺小学段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咨询电话:62450787-8018 陈老师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单老师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官网:http://www.mscyef.pte.sh.cn
微信公众号: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0年3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
生
对
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在普陀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地在本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招
生
原
则
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验
证
现将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的第一批验证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验证时间:5月15日(周六)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验证地点: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分部(杨柳青路251号)
需要携带证件:登录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官网(http://www.mscyef.pte.sh.cn)详见《2021年幼升小入学验证温馨提示》
重要提醒:请务必根据《温馨提示》的时间安排错峰到校,且勿带适龄儿童前往
招
生
办
法
按照《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1〕5号)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普陀教育网招生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shpt.gov.cn/jyj/)。
入
学
通
知
2021年8月15日前,各小学向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1年幼升小入学验证
温 馨 提 醒
各位家长:
2021年幼升小入学验证工作即将开始。为了避免家长长时间的排队等候,以及信息核对时所需证件的缺漏造成家长往返奔波,现将符合我校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的信息核对及验证时间作以下安排,请家长错峰到校验证:
防疫常态化,
请前来验证的家长做到如下几点
1、适龄儿童无需随同前来验证;
2、戴好口罩,出门前自测体温,低于37.3摄氏度可前来办理验证;
3、进入校园,请务必配合校方做好测量体温、出示有效随申码等防疫检测;排队等候期间,请注意保持距离。
学校分时段
集中对各小区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及验证
验证所需证件
1、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至少父母一方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至少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户籍地的《房地产权证》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
*以上2-5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指
导
思
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 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2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基
本
原
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入
学
条
件
依据本市本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我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后公布2022年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一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1.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儿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20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20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20年4月23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从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日
程
安
排
1. 5月30日 - 6月5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 7月4日-10 日 第一批验证报名
3. 7月10日起 陆续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 7月 25 - 26日 第二批验证报名
5. 8月15日起 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6. 8月底 新生报到
所
需
材
料
2022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线上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选择户籍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2、3、5、6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
②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5、6(或7)、8的材料;
③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下表中序号1-7、8(或9)的材料。
其
它
事
宜
学校承诺小学段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咨询电话:62450787-8018 陈老师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王老师
招生地段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指
导
思
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3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基
本
原
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入
学
条
件
1.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儿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21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21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该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21年4月23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从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日
程
安
排
1. 4月7日-4月13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 5月 16日-19 日 第一批验证报名
3. 5月20日起 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 5月25- 26日 第二批验证报名
5.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所
需
材
料
2023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线上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选择户籍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2、4、5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
②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4、5(或6)、7的材料;
③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下表中序号1-6、7(或8)的材料。
其
它
事
宜
学校承诺小学段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咨询电话:62450787-8018(工作日12:00-13:00)陈老师 (或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留言)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王老师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官网:http://www.mscyef.pte.sh.cn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指
导
思
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4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基
本
原
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入
学
条
件
1.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儿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22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22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该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22年4月23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从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同胞多孩家庭情况除外)。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日
程
安
排
1.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微信推送)
2. 5月18日-21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3. 5月25-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4.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其
他
事
宜
1. 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2. 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咨询电话:62450787—8018 陈老师 (每周二、三13:00-16:30或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留言)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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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5年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基
本
原
则
1.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 坚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入
学
条
件
1.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儿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2. 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23年4月27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23年4月27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该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 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权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 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 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 我校自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同胞多孩家庭情况除外)。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日
程
安
排
4月12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微信推送)
5月 17-2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1日起
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月 24-25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其
他
事
宜
1. 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2. 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3. 咨询电话:62856638 陈老师
(每周二、三13:00-15:30,周一、周三、周四16:30-17:00或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留言)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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