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八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四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永兴学校(小学部)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春蕾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六小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杭州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为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教〔2021〕69号)精神,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定,2021年我校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6个班。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前出生的,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超过6周岁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延缓入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校教育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富春九小教育服务区范围:恩波大道→公望街→金桥北路→水稻所路以内区域。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浙里APP”或者电脑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8日每日9:00—21:00,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报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和政策照顾类中选择其中一类。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家长可在7月25日、26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补报名、核验。
(1)第一阶段核验、录取
7月10、11日,核验对象为直接报名我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适龄儿童。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报名本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中“住户一致”的第一批适龄儿童。
7月22日,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学校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备案。
(2)第二阶段核验、录取
7月25日、26日,核验对象为报名富春第九小学教育服务区内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直接报名本校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一同核验、排序,学校将根据排序以及录取办法安排入学。
8月5日前,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核验时间及所需材料
(1)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
(2)排序录取办法
上述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及之前。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取得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应满一年,即适龄儿童父(母)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为2020年的4月30日及之前,且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
为规范招生工作秩序,继续实施阳光招生政策,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胡敬清
副组长:吴显英 朱松苗
组 员:周 丽 居先艳 岳雨凡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实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招生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培训,明确招生流程,全面做好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优质完成。
积极主动开展今年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各方正确理解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积极正确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效,合理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努力创设良好的社会氛围,营造阳光、透明的招生环境。
学校按照招生要求协助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做好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的引导、信息核验和按序录取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招生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63388599),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
本招生方案由富春第九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富春第九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