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四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永兴学校(小学部)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九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六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春蕾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五小学
学校概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16个,学生707人,在编教师44人。其中本科学历教师占93.2%,中、高级职称教师占68.2%。现有杭州市级教坛新秀6人,富阳区级教坛新秀6人、学科带头人2人,获其他省市区级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数十人。
招生简章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八小学
2020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做好2020年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教〔2020〕43号)精神,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1 招生计划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定,2020年秋季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8个班,360名新生。 02 招生对象及服务区范围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前出生的,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本校教育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2.教育服务区范围 本校教育服务范围:金桥北路→ 横凉亭路→ 金秋大道→ 三桥路、北环路以内各社区和春华、秋丰村。 03 招生类别、批次及条件 04 招生实施办法 1.信息登记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或者 “浙里办APP”(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富阳区”,搜索“入学”关键词,找到“富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点击“在线办理”),登记入学信息。 2.网上报名 信息登记完成后,继续“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中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报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和政策照顾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7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补报名、核验。 3.核验录取 (1)第一阶段核验、录取 7月4日、5日,核验对象为直接报名本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以及报民办小学第一次未被录取直接回本校就读的户籍类适龄儿童。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和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录取报名本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适龄儿童。 7月10日,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学校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备案。 (2)第二阶段核验、录取 7月13日、14日,核验对象为报名本校教育服务区内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此两类适龄儿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直接报名本校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一同核验、排序,学校将根据排序以及录取办法安排入学。 7月25日前,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核验时间及所需材料 4.录取办法 (1)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 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为教育服务区内学生,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 (2)排序录取办法 当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中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可调剂到第三批适龄儿童录取后尚有余额的学校。 05 其他事项 1.户籍 2020年,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从2021年起,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时间调整为当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2.房产 2020年,适龄儿童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 2021年起,凭父(母)房产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取得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应满一年,即适龄儿童父(母)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为前一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06 工作要求 严明招生纪律,落实相关责任。 学校按照招生要求协助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做好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的引导、信息核验和按序录取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招生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23207303、23207307),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八小学
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做好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教〔2021〕69号)精神,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1
招生计划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定,2021年秋季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8个班。
02
招生对象及服务区范围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前出生的,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超过6周岁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延缓入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校教育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2.教育服务区范围
金桥北路→ 横凉亭路→ 金秋大道→ 三桥路、北环路以内各社区和春华、秋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03
招生类别、批次及条件
04
招生实施办法
1.信息登记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者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8日每日9:00—21:00,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报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和政策照顾类中选择其中一类。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家长可在7月25日、26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补报名、核验。
2.核验录取
(1)第一阶段核验、录取
7月10、11日,核验对象为直接报名我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适龄儿童。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报名本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中“住户一致”的第一批适龄儿童。
7月22日,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学校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备案。
(2)第二阶段核验、录取
7月25日、26日,核验对象为报名富春第八小学教育服务区内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直接报名本校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一同核验、排序,学校将根据排序以及录取办法安排入学。
8月5日前,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核验时间及所需材料
4.录取办法
(1)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
户籍在富春第八小学教育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为教育服务区内学生,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
(2)排序录取办法
当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中未被本校录取的,可调剂到第三批适龄儿童录取后尚有余额的学校。
05
其他事项
1.户籍
上述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及之前。
2.房产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亲取得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应满一年,即适龄儿童父(母)亲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及之前,且住宅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
06
工作要求
学校按照招生要求协助区域内民办幼儿园做好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的引导、信息核验和按序录取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富春八小咨询、投诉电话:23207303 23207307。学校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
本招生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八小学
2022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做好2022学年新生报名登记工作,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教〔2022〕77号)精神和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01
招生计划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事业规划,2022年秋季,我校计划招收10个班。
02
招生对象及服务区范围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前出生的,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超过6周岁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延缓入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校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2.教育服务区范围
金桥北路→ 横凉亭路→ 金秋大道→ 三桥路、北环路以内各社区和春华、秋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03
招生类别、批次及条件
04
招生实施办法
1.登记报名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者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报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和政策照顾类中选择其中一类。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8月7日、8月8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补报名、核验。
2.核验录取
(1)第一阶段核验、录取
7月21日、22日,对直接报名本校的户籍类适龄儿童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情况与家长确认(通过初审的直接电话通知家长并告知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核验;不通过初审的通知家长在7月30日持相关资料到学校核验)。
7月30日,户籍类补报名、不通过初审的户籍类报名儿童进行现场核验。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报名本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中“住户一致”的第一批适龄儿童。
8月3日,拟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学校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备案。
(2)第二阶段核验、录取
核验时间为8月7日、8日,核验对象为报名本校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直接报名本校的房产类、政策照顾类一同核验、排序。
8月15日,拟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并由区教育局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核验时间及所需材料
说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还需出具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4.录取办法
(1)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
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为教育服务区内学生,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
(2)排序录取办法
当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申请就读小学录取的,可调剂到同批次适龄儿童录取后尚有余额的小学。
05
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办法
具有本校教育服务区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向本校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申请就读富阳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56906308)、浙江省盲人学校或杭州市文汇学校。
06
其他事项
1.户籍
上述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及之前。
2.房产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情况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及之前,且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
06
工作要求
学校按照招生要求协助区域内民办幼儿园做好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的引导、信息核验和按序录取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富春八小咨询、投诉电话:23207303 23207307。学校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
本招生方案自2022年7月5日起实施。
文字:李 群
图片:汪利锋
编辑:汪利锋
审核:李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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