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六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四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九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第八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永兴学校(小学部)
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高桥小学
学校概况
学校是2015年成立的民工子弟学校,位于富春街道东山路25号,下属东山本部和秋丰校区。学校共有教职工41人,学生889人,19个班级,学校教育教学及办公设施较为完善,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设备
招生简章
富春春蕾小学2020学年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2020年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富教〔2020〕43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经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准,2020年学校一年级计划招收2个班(秋丰校区),90名新生。 二、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2.报名条件 具有富阳区以外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向春蕾小学提出申请: 第一批(居住证+积分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持有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已申请有居住证积分。 第二批(居住证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当年8月31日前)取得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第三批(社保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未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但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富阳城区已取得暂住证并在富阳城区实际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富阳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富阳城区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三、报名办法 符合以上入学条件,要求本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或者 “浙里办APP”(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富阳区”,搜索“入学”关键词,找到“富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点击“在线办理”),登记入学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别选择“务工经商类”。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7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进行补报名、核验。 四、信息核验 1.核验时间与地点 核验时间:2020年7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核验地点:富春春蕾小学东山校区。 2.核验时应携带的材料与要求(原件即可) (1)家庭户口簿; (2)暂住证或租赁证明(要求:①证件持有人应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②必须在富春街道城区范围内;③ 必须实际暂住一年及以上); 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已申请但在核验时未取得居住证的,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凭证材料为依据)。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要求:①签订人或所有人必须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②用工单位或经营地址必须在富春街道城区范围;③签订时间或营业时间必须满一年及以上,即办理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及之前)。 五、录取与公示 1.录取办法 符合本校报名条件在第一阶段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报名我校的其他同类别适龄儿童一同核验、排序。 当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居住证积分优先”原则, 按照第一类(父母居住证积分高低)、第二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及第三类(社保缴纳年限长短)来排序录取,取满为止。当居住证积分、取得的居住证时间或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相同时,由本校会同相关部门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申请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招生后尚有余额的周边小学,或者回户籍地址所在小学就读。 2.公示办法 7月20日前,学校将录取结果在学校门口公示“2020年一年级新生信息”,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相关说明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均要求缴在富阳城区范围内,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纳。 2021年,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办理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30日及之前。2022年起,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持《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入学。 七、工作要求 1. 成立生工作小组 为确保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孙 东 副组长:罗立新 潘丽慧 组 员:张莉芬 朱立华 陈英君 王天民 吴亚云 2.资料核实,从严把关 对弄虚作假的家长或社会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其子女取消在本校就读资格。 3.开通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咨询,了解招生政策,开通咨询电话:23287595 23287597,联系人:罗立新 。
富春春蕾小学2021学年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教〔2021〕69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经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准,2021年学校一年级计划招收1个班(秋丰校区)。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超过6周岁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延缓入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条件
具有富阳区以外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向春蕾小学提出申请:
第一批(居住证+积分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持有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已申请有居住证积分。
第二批(居住证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第三批(社保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未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但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富阳城区已取得暂住证并在富阳城区实际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富阳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富阳城区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三、报名办法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者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8日每日9:00—21:00,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务工经商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7月25、26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东山校区补报名、核验。
四、信息核验
1.核验时间与地点
核验时间:2021年7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核验地点:富春春蕾小学东山校区。
2.核验时应携带的材料与要求
(1)居住证类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②孩子居住证(已申请但在核验时未取得居住证的,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凭证材料为依据;③家庭户口本原件。
(2)社保类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②出生证明原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注册执照复印件。
五、录取与公示
1.录取办法
符合本校报名条件在第一阶段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报名我校的其他同类别适龄儿童一同核验、排序。
当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居住证积分优先”原则, 按照第一类(父母居住证积分高低)、第二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及第三类(社保缴纳年限长短)来排序录取,取满为止。当居住证积分、取得的居住证时间或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相同时,由本校会同相关部门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申请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招生后尚有余额的周边小学,或者回户籍地址所在小学就读。
2.公示办法
8月3日,学校将录取结果在学校门口公示“2021学年一年级新生信息”,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相关说明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均要求缴在富阳城区范围内,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纳。
2021年,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办理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30日及之前。2022年起,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在我校申请就读应持富阳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七、工作要求
招 生 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教〔2022〕77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招 生 计 划 经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准,2022年学校一年级计划招收2个班(秋丰校区)。 招 生 范 围 1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超过6周岁的儿童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延缓入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报名条件 具有杭州市区外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向春蕾小学提出申请: 第一批(居住证+积分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持有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已申请有居住证积分。 第二批(居住证类):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城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登 记 报 名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者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居住证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8月7、8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补报名、核验。 家长可在7月19-20日每日9:00—21:00,登录“浙里办APP”或者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信息核对。 信 息 核 验 1 核验时间与地点 核验时间:2022年8月7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核验地点:富春春蕾小学东山校区。 2 核验时应携带的材料 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户口本及其本人的居住证(已申请但在核验时未取得居住证的,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凭证材料为依据) 录 取 公 示 1 录取办法 符合本校报名条件在第一阶段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报名我校的其他同类别适龄儿童一同核验、排序。 当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居住证积分优先”原则, 按照“居住证积分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已申请有居住证积分,按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如多人适用的积分相同,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申请人家庭在本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在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社会保险积分高; ·基础积分高。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申请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招生后尚有余额的三桥、大青小学,或者回户籍地址所在学校就读。 2 公示办法 8月15日,学校将录取结果在学校门口公示“2022年一年级新生信息”,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相 关 说 明 上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居住证取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已申请但在核验时未取得居住证的,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凭证材料为依据)。 工 作 要 求 1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为确保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何东晓 副组长:周旭伟 俞向阳 汤海燕 组 员:张莉芬 朱立华 陈英君 王天民 卢静 张宇 2 资料核实,从严把关 对弄虚作假的家长或社会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其子女取消在本校就读资格。 3 开通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咨询,了解招生政策,开通咨询电话:23289581、23287597、23287595。 联系人:值班教师 、汤海燕、周旭伟。 本招生方案由富春春蕾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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