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保证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学校承诺: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招生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宝英
副组长:费海燕
组员:顾豪利、俞蓉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蔡丽曼
副组长:陈玲芳
组员:周妮、徐琪
招生计划
招生班级数:9个,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招生对象
南翔镇永翔社区、银翔社区、金通社区、劳动街社区、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南区域)、翔华社区(翔黄公路以南区域)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南翔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南翔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入学排序方法
(一)就近入学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2、“五年限一”政策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操作如下:
(1)2020年起,本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2)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2020年起建立起始年级新生数据库,2021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数据库比对,一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2022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2021年数据库比对,两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以此类推,到2025年,五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3)2020年起,同一居住地址如有跨区、跨街镇(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
(4)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南翔镇教委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选择不得更改登记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入学验证安排
(一)验证时间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7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1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学生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二)验证材料

1.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或动迁协议(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地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家长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应于2020年4月23日前办理,以下简称《回执》)。
同一街镇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
2.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产证及购房发票,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卡,父母结婚证,儿童本人在本镇办理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随员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3.港澳台、外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居住证),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卡,父母结婚证,外籍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或工作签证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三)验证地点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嘉定区南翔镇槎溪路460号。
发放入学告知
2020年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录取工作
2020年8月15日前,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短信通知)。
联系方式
(一)嘉定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39902051
监督电话:39902066
(二)南翔镇教委
咨询电话:59121044、69975606
(三)学校
咨询电话:69991115
监督电话:69991125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
2020.3.24
从此,开启更美好的人生!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槎溪路460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保证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现制定《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学校班额不超过 45 人。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入学。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非适龄儿童,不安排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根据政策,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宝英
副组长:顾豪利
组员:张燕、俞蓉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蔡丽曼
副组长:陈玲芳
组员:周妮、徐琪
南翔镇永翔社区、银翔社区、金通社区、劳动街社区、翔华社区(翔黄公路以南区域)、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南区域)、翔源社区(筹)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1.本市户籍儿童
人户一致儿童:户口簿户主为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下同)。家长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
人户分离儿童: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家长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应于2022年6月19日前办理,以下简称《回执》)。家长还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
本区非本镇户籍且准备在南翔镇就读的儿童,家长须持有南翔镇范围内的房地产证。
2.非本市户籍儿童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儿童在本镇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近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家长还须提供: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同住子女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港澳台儿童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外籍儿童须提供父母和儿童护照,以及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年限一”政策:南翔镇从2020年起对上师大附属嘉定小学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6月4日—6月19日,在本镇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集中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选择不得更改登记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一)验证时间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学校将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学校将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二)验证提醒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1.本市户籍儿童
按照本镇公示的学校招生区域,首先录取本镇户籍儿童,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本镇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统筹儿童入学,统筹顺序如下:
(1)本区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
(2)本市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
(3)本镇公共户籍(含挂靠户籍)的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合同通知书;
(4)本市外区户籍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本镇户籍儿童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以登记的居住地有效房地产证地址就近安排。
2.非本市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的儿童,再统筹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的儿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优先安排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的儿童。
3.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本镇无住宅类房产证且父母居住证积分未达标,依照父母在本镇办理的居住证、在本市缴纳社保记录、在本镇房屋租赁时间等材料,依次排序进行统筹入学。
如家长不选择报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进行统筹入学。
凡是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优先统筹持本镇房地产证的儿童。如同一所学校招生名额无法满足同等条件的儿童入学时,按照房地产证登记日期先后排序,优先录取登记日期较早家庭的儿童,当条件并列时,再由产权人与入学儿童的关系排序。
8月15日前,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家长)。
上海市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学校咨询电话:69991115
学校监督电话:69991125
南翔镇教委地址:古猗园路737号B楼招收登记处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双休日除外)
学校地址:嘉定区南翔镇槎溪路460号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
202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