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江小学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金鼎学校(桃浦校区)
上海市新普陀小学西校(原恒德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新普陀小学(西校区)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位于江桥镇海波路969号,是嘉定区教育局与黄浦区教育局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1亩,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设计规模为35个教学班。包括2栋四层教学楼,1栋三层室内篮球馆和食堂,1栋四层行政楼以及塑胶操场。学校美术室、音乐室、书法教室、电脑房等专用教室一应俱全。图书馆、小剧场纳入2018年城乡一体化改造项目建设,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是一所成长中的花园学校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生7个班
三:招生地段:江桥镇先农村(曹安路以北)、嘉豪社区、嘉涛社区、嘉禧社区、嘉海社区、嘉峪社区。
四:招生时间:各区政策公布:3月;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23日;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30日;网上验证及入学告知:5月15日-5月29日;入学通知书发放:8月15日前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和《嘉定区江桥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对口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及统筹安排的其他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2021年卢一实小招生计划班级数为7个班280人。
划片学区
江桥镇先农村(曹安路以北)、嘉豪社区、嘉涛社区、嘉禧社区、嘉海社区、嘉峪社区、嘉龙社区(筹)。
排序方法
(一)就近入学
1. 本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 本学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 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本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 年起对本镇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 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二)统筹入学
1.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 本区户籍寄放户口、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3.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 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满足本镇、本区、本市户籍儿童入学后,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根据区教育局、镇教委统筹安排,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关注江桥政府网(http://www.jiading.gov.cn/jiangqiao/)
信息登记
4月8日—23日,所有适龄儿童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
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验证安排
(一)分批验证
第一批:2021年5月15日(周六)
第二批:2021年5月30日(周日)
(二)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入学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三)验证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
(具体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海波路969号)
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嘉定区教育局:39902051;39902054
江桥镇教委:59144430;59144838
本校:69581357转6052、69581501
监督举报电话
嘉定区教育局:39902066
江桥镇教委:69112623
学校承诺
所有适龄儿童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不招收无信息登记的学生,不接收小龄生、大龄生入学。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接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和《2022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以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二、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2年卢一实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相关材料。 组 长:吴蓉瑾、严冬梅 副组长:金惠良 组 员:全体行政 顾 问:程 华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对口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及统筹安排的其他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2022年卢一实小招生计划班级数为8个班360人。 五、划片学区 先农村(曹安路以北)、嘉豪社区居委、嘉涛社区居委、嘉峪社区居委、嘉龙社区居委(筹建)、嘉禧社区居委、嘉海社区居委、嘉巷社区居委(筹建) 六、招生方法 凡是年满6 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具体分类如下: 1 就近入学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在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儿童入学:按照“人户一致儿童”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3.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登记、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 年起对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2 统筹入学 1.人户分离儿童入学: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2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 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根据《2022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管理办法》依据分值高低统筹入学。如申请人数超出江桥镇各校学位总数其余学生由镇招生办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区统筹安排。 七、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镇招生办指定方式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 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江桥镇招生办邮箱(317921842@qq.com)。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6月4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线上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八、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 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九、验证安排 1 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 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招生办、学校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十、发放入学通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江桥镇网址:http://jiangqiao.jiading.cn 学校电话:69581357转6052、69581501 十二、学校承诺 所有适龄儿童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不招收无信息登记的学生,不接收小龄生、大龄生入学。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接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 2022年6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和《嘉定区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01
指导思想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以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02
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3年卢一实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相关材料。
组 长:吴蓉瑾、严冬梅
副组长:陈颐、朱丽纳、金惠良
组 员:全体行政
顾 问:程 华
03
招生计划
2023年卢一实小招生计划班级数为8个班360人。
04
划片学区
先农村(曹安路以北)、嘉豪社区、嘉涛社区、嘉禧社区、嘉海社区、嘉峪社区、嘉龙社区(筹建)、嘉巷社区(筹建)、嘉云社区(筹建)、嘉匡社区(筹建)。
05
招生方法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一)就近入学
1
人户一致儿童入学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
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本区户籍且户口
与房产对应儿童入学
按照“人户一致儿童”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3
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
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 统筹入学
1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根据《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管理办法》、《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等规定,依据分值高低统筹入学。如申请人数超出江桥镇各校学位总数,超出部分由镇招生办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区统筹安排。
06
验证安排
(一)分批验证
第一批:2023年5月16日~19日
第二批:2023年5月25日~26日
(二)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招生办、学校将对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三)验证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
(具体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海波路969号)
07
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08
学校承诺
1. 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2. 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
2023年4月
2024年嘉定区卢湾一中心
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领导小组
●
组长:吴蓉瑾
副组长:金惠良、顾炜、许凤
组员:朱丽纳、刘世丽、谭珂、牛宇、甘盛杰、李商羽、何霖威
招生范围
●
江桥镇先农村(曹安路以北)、嘉豪社区、嘉涛社区、嘉禧社区、嘉海社区、嘉峪社区、嘉龙社区、嘉巷社区(筹建)、嘉云社区(筹建)、嘉匡社区(筹建)、嘉翔社区。
招生计划及对象
●
招生计划:一年级8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5.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日程安排
●
01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02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03
4月15日至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04
5月18日至21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05
5月25日至26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06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07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承诺
●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
咨询电话:021-69581375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
2024年4月11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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