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桃浦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入学对象与条件
1、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本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招生计划
4个班(每班学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
五、招生办法
1、信息登记:
4月8-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2、报名验证时间:
第一批:5月16-17日
第二批:5月30-31日
3、报名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现场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验证时,家长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儿童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满120分须带积分证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居住地证明(《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并且所有地址一致。
4、排序细则:
学校将根据实际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按以下规则登记排序;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参加第二批验证登记。如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在普陀区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在本市外区的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租房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相同条件按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保的先后排序)。
5、经普陀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受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招生人数:2021学年拟开班数4个,计划招收140名新生。
对口地段:
学校: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中心小学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6695973 |
街道 | 居委 | 对口地址 |
桃浦镇 | 春光里委 | 朱家宅、奄桥湾、石角桥、居家头、沙朱巷、刘家板桥、张家栅 |
武威路1019弄 |
真南路2368弄 |
槎浦 | 金迈路358弄、359弄(槎浦新家园) |
甘家宅、甘家楼下、金家竹园、陈坊桥、界泾宅、邵家宅 |
桃浦村 | 印家巷、甘陆家宅、居家巷、 陈店村 |
白丽路185弄(联星丽景苑)、武威路987弄 |
新家园 | 银杏路30弄 |
白丽路688弄 |
紫藤苑 | 白丽路701弄1-104号 |
新杨村 | 吉吉家宅、朱罗家宅、黄家角、横塘桥、大张家宅、小张家宅、张仙村、庄家池 |
真南路3407弄(新杨雅苑) |
红柳路238弄(新杨和苑) |
锦竹苑 | 竹柳路50弄(安居锦竹苑) |
阳光水岸苑 | 真南路3435弄(安达家园)、3489弄(阳光水岸苑)、3527弄(东渡别墅)、3717弄(溢盈别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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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学年拟开班数4个,计划招收140名新生。
我校承诺:一年级招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咨询电话:021-66695973 张老师
2022年桃浦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入学对象与条件
1、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本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2年4月),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招生计划
4个班(每班学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
五、招生办法
1、网上校园开放日
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线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信息登记:
6月4日-19日期间,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3、报名验证时间:
7月4日-10日 第一批验证。
7月25日-26日 第二批验证。
4、报名验证材料:
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家长须提前办理好以下证件:
本市户籍领适龄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
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准备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准备儿童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满120分须带积分证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居住地证明(《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并且所有地址一致。
5、排序细则:
学校将根据实际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按以下规则登记排序;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参加第二批验证登记。如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在普陀区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在本市外区的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租房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相同条件按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保的先后排序)。
6、经普陀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受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6月4日-19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22日-26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7月4日-1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7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白丽路751号
微信公众号:tpzx751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021-69995973 15316570345张老师(疫情期间,如无人接听电话,可以在微信公众号留言或发邮件至3173943711@qq.com)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中心小学
2022年5月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第一批验证日
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日
2023年5月25日—5月26日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学校设立招生热线:66695973
接受招生工作的咨询,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2.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3.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桃浦中心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招生时间:
1、第一批验证日: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
2、第二批验证日:2023年5月25日—5月26日
四、招生范围

五、招生办法:
1.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学校于4月7日起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内容包括:学校整体情况、德育、科研、师资队伍、社团、课程、招生信息七大板块。
3.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zwdt.sh.gov.cn) 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 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
4.根据本市有关规定,2023年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学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要求,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6.公办小学验证。5月16日-5月19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普陀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1)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2)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租赁备案或房产证明。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7、5年内同一住户地址只享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经普陀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2018年已经有过适龄儿童入学的住户地址,原则上至2023年8月31日前,不再安排第二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该地址直至2024年解冻,以此类推;每户地址五年内的第二名适龄儿童不能对口入学,双(多)胞胎及符合规定的二胎除外。
8、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5日-5月26日。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学习《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2.学校要成立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校 长 张作敏
副校长 蔡晓婷
办公室 侯丽萍
总务处 赵红娣
课程部 陈 嬿、钱明荣、张 莉
学生部 王志琴、张莉娜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学校要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学校通过微信推送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6.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8.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9.学校招生过程中,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10.学校应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七、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节点:
3月30日 | 公布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4月6日 | 公布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7日 |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始开展“校园开放日”。 |
4月12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开通。 |
4月13日—28日 | 1.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2.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
4月28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5月6日-1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
5月16日—19日 | 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送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
5月25日-26日 | 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中心小学
2023年4月
附:排序细则
桃浦中心小学招生排序细则
1.招生地段内上海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1)父母一方监护人和孩子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2)其他直系亲属和孩子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2.人户分离
1)与房屋产权人为直系亲属
2)与房屋产权人为其他亲属
3)与房屋产权人为非亲属
3.监护人一方为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为非本市户籍
1)居住地地址为上海户籍监护人户籍地址
2)居住地地址为租赁地址
4.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满120分积分)
1)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
2)租赁房
5.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1)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
2)租赁房(相同条件下以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中心小学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