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上海民办华曜嘉定初级中学
上海市嘉定区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
学校概况
2021年8月交大附中嘉定教育集团成立,集团采用“一体两翼”的方式打造紧密型教育集团,即由交大附中嘉定分校对嘉定新城洪德路中学和德富路中学实施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好交大附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辐射作用,营造良好的区域教育发展生态。 交大附中附属洪德中学依托交大附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氛围,秉承着积极探索进取的精神,始终不渝地践行素质教育。 校区依托现代化的设计理念,配备多功能教育设备以及全方位数字化智慧校园系统。“和而不同”创卓越,洪德路中学根据中学生成长特点和需求整合教育资源,精心设计高质、高效的校本课程。
招生简章
(一)招生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上海市嘉定新城洪德路中学 2022-06-03 23:38 发表于上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 号)、《上海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级招生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初中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学区内每一位适龄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
配合嘉定新城(马陆镇)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 快慢班、特色班;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对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安排其随班就读。
二、领导小组
组长:徐捷
组员:王永伟、方海羽、常金慧
三、招生计划
招收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划片学区
嘉定新城(马陆镇)“胜辛路以西、伊宁路以北、绕城高速(G1501)以南、沈海高速以东”的地区。
五、招生对象
(一)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三)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 的学生,根据《2022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 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 《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 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 2),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邮件要求:文件以“小升初(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
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核对与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一)信息核对
6月4日—6月15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7月10日,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二)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学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 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学校会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七、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1.初中入学
(1)对口学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对口学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本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学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1年以来已享有两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学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1年以来已享有两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数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八、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
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咨询电话:
59103686 59103621
联系地址:嘉定区马陆镇云谷路1660 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和《2023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就2023年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初中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2.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3.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学校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
领导小组
组长:徐捷
组员:方海羽、曾腾、常金慧、陈雅倩
三
招生计划
招收6个班。
四
划片学区
马陆镇“沈海高速(G15)以东、绕城高速(G1503)以南、胜辛路以西、伊宁路以北”地区。
五
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自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学校自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
2.配住马陆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马陆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马陆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马陆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到马陆镇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马陆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马陆镇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马陆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马陆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马陆镇户籍或持有马陆镇《回执》或居住马陆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马陆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马陆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马陆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马陆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六
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5月20日,马陆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本校的学生及家长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核。
学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七
录取通知
8月15日前,学校通过平台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
政策宣传
4月7日起,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学校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学校“校园开放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4月10日,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九
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嘉定教育频道网址: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咨询电话:59156198
联系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洪德路1599号
邮箱:jdfzhdzx@126.com
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
2023年4月10日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领导小组
三
招生范围
马陆镇“沈海高速(G15)以东、绕城高速(G1503)以南、胜辛路以西、伊宁路以北”地区。
四
招生计划及对象
本校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本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
招生日程安排
六
学校承诺
七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156053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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