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华曜嘉定初级中学
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初中部)
上海市嘉定区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
上海市嘉定区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
上海市嘉定区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简称“新城实中”)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温泉路280号,是一所公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323平方米。学校为32个教学班规模,可容纳近1200名学生。今年9月正式开学,招收6年级4个班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一)招生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 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及《2022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配合马陆镇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2.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实施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毓 副组长:王霄羽 组员:舒晓玲、汪茜、冯建军、聂娟娟 三、招生计划 2022学年,学校计划招生6个班,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四、划片学区 嘉定新城(马陆镇)“沪宜公路以西、马陆塘河以北、沈海高速(G15)以东、伊宁路以南”的地区。 五、招生入学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除嘉定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除马陆镇)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马陆镇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镇范围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2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马陆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本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获取《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核对与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1.信息核对 6月4日-6月15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7月10日,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6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2.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学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七、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1.初中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1年以来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1年以来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2.人户一致的对象: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学生的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优先安排。上述(5)和(6),根据随迁子女父母积分通知书办理地点、购(租)房情况、缴纳社保金时间长短等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入本镇公办学校,如遇本镇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综合具体资源情况,跨街镇统筹。除上述六类的其他类型学生,由镇教委视区域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八、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咨询电话:59513562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监督电话:59513560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联系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温泉路280号 附件1: 2022年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5月30日-6月5日 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6月3日 学校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6月4日-15日 1.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跨区就读的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7月10日 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 7月底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学校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附件2: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 2022年6月3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及《2023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学生的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2.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实施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领导小组
组长:李毓
副组长:王霄羽
组员:舒晓玲、汪茜、高璐、庄雨薇、冯建军、聂娟娟
招生计划
2023学年,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
划分学区
嘉定新城(马陆镇)“沪宜公路以西、宝安公路以北、沈海高速(G15)以东、伊宁路以南”的地区。
招生入学容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校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本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以此类推,直至满三年。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 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 《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本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由户籍 (居住) 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镇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5月20日,各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我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公布联系方式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咨询电话:59513562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监督电话:59513560
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联系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温泉路280号
附件:
2023年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招生入学
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4月7日-4月13日 | 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4月10日 | 学校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工作的实施方案 |
5月20日 | 公办初中审核材料 |
8月15日 | 学校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
2023年4月10日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组长:李毓
副组长:王霄羽、汪茜
组员:高璐、聂娟娟、庄雨薇、李致瑞、卢亦宓
马陆镇“沪宜公路以西、宝安公路以北、沈海高速(G15)以东、伊宁路以南”的地区。
招生计划:六年级8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校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本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5.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6.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咨询电话:021-59513562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
2024年4月11日
第389期
END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公众号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上哪学(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opyright©2019-2021沪ICP备2021001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