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儿童中心
荔园外国语小学水围校区附属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水围小学附属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博雅石厦第一幼儿园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附属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中学附属幼儿园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中学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区属公办幼儿园;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440304MB2D69767K; 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50元/月。 现有班级14班、计划招4个小班人数120人。 办学基本条件:幼儿园四层独立结构的建筑,建筑面积2956.3平方米,占地面积2672.6平方米,园所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完善,配备了玩沙池、图书阅览室、音乐舞蹈室等,设施设备齐全、办学条件优越。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0名。 招生范围 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社区的适龄幼儿。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5月26日在幼儿园门口“信息栏”及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深圳福田区皇岗中学附属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2、5月27日—6月10日进行,由家长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进行报名。(该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最终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为准。) (二)材料核验: 幼儿园安排在6月28日—6月29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打印出《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釆集表》和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等材料到幼儿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 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采用分类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 7月15日前将在幼儿园信息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公园街皇岗新村花园二期; 咨询电话:83666926、83663676、18123793278蔡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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