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爱心培新新幼儿园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博雅石厦第一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丽阳幼儿园
深圳市第八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儿童中心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附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石厦东村247栋,是一所全日制幼儿园,经教育局批准注册,始建于1985年,1998年重建。重建后占地面积共3133.53平方米,建筑面积5269.2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达2352平方米,幼儿室内活动室1225平方米。我园在2004年7月荣获区一级幼儿园, 2012年9月构建为福田区首批普惠性幼儿园,2012年11月荣获深圳市一级一类幼儿园。2020年转为政府公办园。
我园核定班级数10个班。我园属公办幼儿园,根据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保教费966元/月·人,伙食费350元/月·人。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9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20名。
三、招生范围
福田 区 福保 街道 石厦 社区 及周边社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3日—6月30日,通过扫描幼儿园公众号,了解招生讯息,填写报名信息,填表信息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此日期后填报的不作为本学期预报新生。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7月6日—7月7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公众号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 录取方式
本园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录取新生。
7月10日前将在园门口张贴公示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四、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附属幼儿园
2020年6月12日
(咨询电话:83821747,杨老师、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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