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紫荆学前教育集团隶属西湖区教育局,目前有紫荆、诚园、紫霞、高教四个园区。紫荆评为省一级幼儿园,诚园评为省一级幼儿园,紫霞新评省二级幼儿园,高教2021年新开园。集团以“乐文化,打造有儿童味道的游戏乐园“。重构 “乐文化“理念内涵、提升“乐飞扬“园所环境、实施“乐成长“微戏剧游戏课程、锻造“乐发展“师资团队、创建“乐传递“园家院社联盟。积极致力于培养具有“丰富审美、丰润心灵、丰满人格“的灵动成长的完整儿童。
先后获浙江省教师发展示范校(浙师大杭幼师学院、杭师大、杭科院)、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教学实习基地、省绿色学校、市智慧校园、市先进工会集体、市足球示范校、五星党支部、科研先进集体、平安校园、教育系统考核优秀等综合荣誉。
接西湖区教育局通知,现将二0二一年我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星洲社区、阳光地带、紫林公寓、嘉南公寓、华苑公寓、骆家庄西苑等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西溪诚园明礼苑、正信苑、守纯苑、知敬苑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西溪诚园致诚苑、蒋村西溪人家等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2021年6月19日——2021年6月20日(周六、周日)
上午:8:30—— 11:30
下午:13:30——16:30
紫荆幼儿园:
紫荆花路290号
诚园幼儿园:
西湖区蒋村街道紫霞街8号
紫霞幼儿园:
西湖区蒋村街道双龙街2号
高教新村幼儿园:
西湖区文新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楼大厅及会议室
(文一西路460号)
计划招生班级数:
紫荆幼儿园:7个小班
诚园幼儿园:5个小班
紫霞幼儿园:4个小班
高教新村幼儿园:3个小班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紫荆幼儿园:
招生电话:88939330
联系人:袁老师
诚园幼儿园:
招生电话:86693792
联系人:沈老师
紫霞幼儿园、高教新村幼儿园:
招生电话:85086782
联系人:裘老师
紫荆幼儿园:
杭州市甲级幼儿园(杭教初【2010】2号)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教基【2010】103号)
诚园幼儿园:
杭州市甲级幼儿园(杭教初【2015】4号)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政教督办【2019】1号)
紫霞幼儿园:
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办基【2021】56号)
高教新村幼儿园:
新开办预评省二级,最终以文件发文为准
紫荆幼儿园、诚园幼儿园:
(一)保育费:520元/月;
(二)伙食费:12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紫霞幼儿园、高教新村幼儿园:
(一)保育费:400元/月;
(二)伙食费:12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收费标准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市里文件为准)
1.幼儿可不到现场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幼儿园均需佩戴口罩并按“亮健康码+测温”流程实行,请家长理解与配合;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分散报名,避免拥挤;
3.7月2日后,幼儿园将逐批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4.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5.疫情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报名,请报名紫荆园区的家长按照小区内张贴的分流时间前来报名。
一、招生对象:具体包括: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儿童。1. 市区户籍儿童。
2.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报名时间
拱墅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家长登陆电脑端浙江政务网或移动端浙里办APP,进入《2022年拱墅区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实名注册后完成小班新生入园意向登记。具体做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2年拱墅区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指定网站:http://www.zjzwfw.gov.cn
根据拱墅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3年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紫荆园区
办园性质:教育局属公办幼儿园
省等级:省一级
收费标准:
(1)保育费: 700 元/月(小、中、大班)
(2)伙食费: 12.6 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招生计划数:
小班:2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8人
大班插班人数:8人
报名地点:杭州市紫荆幼儿园紫荆园区(紫荆家园20号)
服务范围:紫荆家园
吉如园区
办园性质:教育局属公办幼儿园
省等级:省一级
收费标准:
(1)保育费: 700 元/月(小、中、大班)
(2)伙食费: 12.6 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招生计划数:
小班:4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7人
大班插班人数:2人
报名地点:杭州市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吉如家园3幢西面)
服务范围:
一类服务区:吉如家园
二类服务区:名城公馆、吉祥半岛
园区环境
大关园区
办园性质:教育局属公办幼儿园
省等级:省二级
收费标准:
(1)保育费: 580 元/月(小、中、大班)
(2)伙食费: 12.6 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招生计划数:
小班:2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10人
大班插班人数:8人
报名地点:杭州市紫荆幼儿园大关园区(大关西六苑1号)
服务范围:大关西三苑、西四苑、西六苑、西七苑、西八苑
2023年6月3日、6月4日
(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一)拱墅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集体户家庭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主城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拱墅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属地为拱墅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市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市人才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材料或属地为拱墅区的人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在拱墅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拱墅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拱墅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5.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拱墅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1.各园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额,于6月20日前陆续发放录取通知单,请家长保持手机短信接收畅通并耐心等待。
2.请在规定时间来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3.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4.为保障现场秩序,建议每户家庭一名家长携带资料到幼儿园报名并佩戴口罩。
咨询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