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学校 (初中部)
兰陵学校(初中部)
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东兴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坪地中学
坪山第二外国语学校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2020年坪山区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5月17日正式开始网上报名。
2020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单享学区和共享学区可填报学区范围内一个公办学校志愿和全区范围内三个民办学校志愿;大学区可填报大学区范围内一个、多个或全部公办学校志愿,以及全区范围内三个民办学校志愿。
2020年坪山区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符合就读民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少年,在民办学校报名结束前,可直接登录民办招生系统填报全区任意三所民办学校志愿。已在公办学校招生系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无需再次在民办学校招生系统中填报民办志愿。民办学校录取办法另行公告。
2019年5月1日起,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停止办理租赁信息(蓝本);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租赁凭证(红本)仍可继续办理。2020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打印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之后。《内地居民采集表》家长需到申请学位房屋所属社区网格部门打印,《房屋信息采集表》需房东本人或房东委托他人到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进行打印并提供给承租人。房东委托他人打印需提供房东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若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情况认定按社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秋季坪山区初一公民办学位供给总体充足,但部分学区公办学位紧张,将有部分学生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
1.时间:7月29日
2.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到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户籍材料、住房材料、计生材料。
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计生材料。
适龄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少年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材料。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申请,按不同学位申请人要求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至招生报名系统(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
军人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户籍学生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申请,按时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2020年5月22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凭证、《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2.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不能以《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
(3)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网格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5)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0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住房材料须为申报我区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且无法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符合条件的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排位。
3.适龄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20年5月1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4.《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打印相关事项详见本指南温馨提醒第3条。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并核对家庭计生信息。具体办理流程及提供证件要求,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资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学位类型1:
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
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
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
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
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
1.以上学位类型所指户籍为适龄少年户籍。
2.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少年,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材料计算积分。
深圳户籍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非深圳户籍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2.社保计算方式
3.计生加分情况
4.居住证加分情况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通过报名系统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申请学位材料原件,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1.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申请学位材料原件。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红本)、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将继续实行学位锁定政策。如适龄少年成功被我区公办学校录取并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后,我区学位锁定系统将对该适龄少年学位申请所提交住房材料的住房信息进行学位锁定,初中锁定3年。
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自闭症)、肢体障碍(脑瘫)类的坪山区户籍少年,凭户口本、住房材料、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公告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视障、听障类适龄少年请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0755-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少年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时间为5月-7月,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0755-89468832。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少年《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少年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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