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园招生时间为5月27日——7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5月27日—6月11日
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此简章最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据实将信息填写完整,于6月12日前将报名表格(备注好 儿童姓名+入读年级 )发送至电子邮箱luohubsd1@163.com
(二)资料核验:
6月15日—7月8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网上登记信息或报名资料不全、作假视为无效报名,不另行通知。家长需按通知时间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2、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证明(有记录的每一页均需复印,查原件,收纸质版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报告(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疾控”,点“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已认真阅读,开始查验——输入幼儿的相关资料——打印查验证);
5、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6、儿童父母的深圳市社保卡(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7、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及儿童所在页);
8、儿童实际居住信息证明材料(以社区网格登记信息为准);
9、儿童家庭住所证明材料,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7月9日
1、录取方式
本园将参照我区义务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关政策,根据翠达社区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址等状况进行学位申请分类,按A、B、C、D、E、F类别顺序依次录取,当同一类别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抽签决定录取资格;如果A类儿童已达到招生人数,则B、C、D、E、F类不予录取。具体分类如下: | | |
| 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百仕达花园一期有自有住房。 | “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截至2021年5月26日(含)购买满一年,父母或监护人拥有≧51%的产权,并实际居住。 |
| 深圳户籍,翠达社区自有住房,或百仕达花园一期祖辈房。 | 1.“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截至2021年5月26日(含)购买满一年,父母或监护人拥有≧51%的产权,并实际居住。2.“祖辈房”指适龄儿童及父母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 |
| 深圳户籍,翠达社区自有住房;非深圳户籍,百仕达花园一期自有住房。 | “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父母或监护人拥有≧51%的产权,并实际居住。 |
| 深圳户籍,翠达社区祖辈房;非深圳户籍,翠达社区自有住房。 | 1.“祖辈房”指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2.“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父母或监护人拥有≧51%的产权,并实际居住。 |
| 非深圳户籍,翠达社区祖辈房;深圳户籍,翠达社区租赁房。 | 1.“祖辈房”指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2.“租赁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截至2021年5月26日(含)租赁满一年),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租赁房三年内只能由一户住户申请学位。 |
| | “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父母或监护人拥有≧51%的产权,并实际居住。 |
2、公布结果:7月9日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