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6日—7日
三、招生办法:
常住户口幼儿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本人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所在地为单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本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应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持有下城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含预计在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可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驻杭州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5.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下城区的下列幼儿: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6.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我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我区的幼儿,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7.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优先给予照顾。
8.户籍为下城区(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的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9. 经市、区人才办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下城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和《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10.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按《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执行。
11.杭州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富阳和临安)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在我区暂居过渡的,凭有效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2.杭州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富阳和临安)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我区的,可向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3.地处下城区的杭州市区户籍(不含余杭、萧山、富阳和临安)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信息发布
1.区教育局在招生前将招生有关政策、招生的幼儿园名录、招生计划及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
2.各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于6月1日起在幼儿园门口、本园网站及相关社区的显要位置张贴统一样式的招生公告。各园的招生公告及其他招生宣传资料(包括民办幼儿园)须于5月27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发布。
3.各幼儿园应于招生前主动与相关社区对接,介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可酌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要求5月25日前制订“社区招生服务方案”,可通过设置咨询点、开通招生热线或公众号宣传等,接受家长咨询,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4.幼儿园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如确有扩班需要,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网上已信息采集幼儿、未信息采集幼儿的现场分类报名,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无群体上访事件、无漏夜排队现象。
2.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幼儿园应采取多种途径提前策划好报名当天的家长分流工作,减轻人流压力,简化报名程序,缩短家长在园时间,努力为报名家长提供各种便利和帮助。
3.幼儿园报名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不得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
(三)录取阶段
1.幼儿园应在招生后两周内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对符合条件但无法录取的幼儿,幼儿园应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帮助指引和协调其他接收园的服务衔接工作。
2.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他幼儿园不得重复录取。
3.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已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本区户籍儿童同等收费标准。
4.幼儿园新生录取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结束,个别需作调整的8月底前完成。
根据拱墅区教育局统一要求,
现将2022年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办园性质:教育局属公办幼儿园
省等级:省二级(杭教初〔2011〕41号)
收费标准:
1.保育费: 580元/月(小、中、大班)
2.伙食费:10元/天;牛奶费1.8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小班招生计划数:8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2人
大班插班人数:0人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2022年6月4日、6月5日
(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一)拱墅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集体户家庭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主城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拱墅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属地为拱墅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市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市人才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材料或属地为拱墅区的人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在拱墅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拱墅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拱墅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5.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拱墅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1.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额,于6月20日--30日陆续发放录取通知单,请家长保持手机短信接收畅通并耐心等待。
2.请在规定时间来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3.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4.报名当天,请一位家长来园报名并带一张幼儿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当天的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园家长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健康状况正常,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14天内无中高风险旅居史。
5.中大班插班生请于6月5日前来报名。
6.幼儿园报名预约:为了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请您用微信扫一扫下图小程序。预约截止时间6月2日22:00。
根据拱墅区教育局统一要求,
现将幼儿园(华丰园区)2023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1.办园性质:教育局属公办幼儿园
2.省等级:省二级(杭教初〔2011〕41号)
3.收费标准
(1)保育费: 580元/月(小、中、大班)
(2)伙食费:10元/天;牛奶费1.8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4.招生计划数
小班:7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31人;
大班插班人数:13人。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服务范围
华丰社区、华中社区
四、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日、6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五、报名地点
安华幼儿园华丰园区(康宁街8号)
(一)拱墅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集体户家庭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主城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拱墅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属地为拱墅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市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市人才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材料或属地为拱墅区的人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在拱墅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拱墅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拱墅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5.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拱墅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原则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八、幼儿园咨询电话:86818981
九、温馨提示
1.各园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额,于6月20日前陆续发放录取通知单,请家长保持手机短信接收畅通并耐心等待。
2.请在规定时间来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3.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4.中大班插班生请于6月4日来报名。
5.报名当天,请一位家长入园报名及带幼儿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一张,请家长务必做好孩子的看护,注意安全;当天的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园家长需测温戴口罩方可入园。
6.幼儿园报名预约:为了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请您用微信扫一扫下图小程序,预约截止时间6月2日22:00。
杭州市拱墅区安华幼儿园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