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园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招生时间安排
5月7日一1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 00-21:00):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
5月20日—22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 00-21:00):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网上信息核对。
6月6日—7日(每天8:30—16: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6月8日—7月10日:幼儿园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杭州教育网(http://edu.hangzhou.gov.cn/),点击“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及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本级”,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找到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修改及网上信息核对。
为便于家长顺利完成信息采集,杭州市教育局编制了《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将于5月6日上午10:00点后,上传到指定网址:
http://edu.hangzhou.gov.cn/,请家长们及时观看。
网上信息核对
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杭州教育网(http://edu.hangzho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现场报名确认
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下城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9:00—11:30,14:00—16:30)
0571—85337081/0571—85336070
一、园所介绍
杭州市桦枫居幼儿园是拱墅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创建于2010年,前身是杭州市安吉路幼儿园桦枫居分园。2019年8月从母体分离成为独立法人单位,是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杭州市甲级幼儿园。幼儿园现有1个园区,13个班级,360余名幼儿,教职工50余人。
幼儿园以“自然”教育思想、“高瞻”发展思路、“悦享”园所文化构筑为办学核心理念,力创给“孩子一个美丽的起点”。在日常中将生活和游戏整合,借助文化的张力扩展课程的结构和内涵,在自然状态中探寻儿童本位,还原儿童本真。
近年来,幼儿园先后荣获市绿色学校、市青年文明号、区巾帼文明岗、区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区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等多项市区级荣誉,是“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人才就业实践基地”。办学水平得到社会的广泛肯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引领了北部幼教的发展。
二、基本情况
办园性质:公办
办园等级:省一级(浙教办学前【2015】28号)
小班计划数:4个班
招生范围:华锦社区(桦枫居)、永丰社区
收费标准
2021学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按省等级标准收取,具体金额以物价文件为准。
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原)下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报名要求
(一)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原)下城区户籍儿童,请凭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主城区拆迁过渡家庭,另需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主城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正规合法的租赁协议,有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集体户另需提供家庭无房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原)下城区入园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符合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地在(原)下城区的人才证(专家证书)原件和居住证明材料。
2.在(原)下城区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原)下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原)下城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5.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原)下城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6.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适龄儿童本人的有效IC卡式居住证原件(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自购房产证或租赁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可凭居住登记的相关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于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原则
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我园不再重复录取。
在我园报名的幼儿是否被录取,以幼儿园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小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办园性质: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
省等级:省一级
招生计划数:
小班:4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21 人
大班插班人数:23 人
服务区范围:
华锦社区、永丰社区
收费标准:
保育费:700元/月(小、中、大班)
伙食费(含牛奶费):11.9元/天
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
拱墅区衣锦路200号桦枫居幼儿园(桦枫园区)
办园性质: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
省等级:预评省二
招生计划数:
小班:4个班
中班插班人数:16 人
服务区范围:
华中社区部分(华丰路以北):元都新景、元都新苑、田逸之星、人才公寓等
收费标准:
保育费:580元/月(小、中、大班)
伙食费(含牛奶费):11.9元/天
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
拱墅区康华路150号桦枫居幼儿园(枫禾园区)
(一)拱墅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集体户家庭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主城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拱墅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属地为拱墅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市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市人才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材料或属地为拱墅区的人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在拱墅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拱墅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拱墅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5.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拱墅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1.各园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额,于6月20日前陆续发放录取通知单,请家长保持手机短信接收畅通并耐心等待。
2.请在规定时间来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3.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4.为减少等候时间,您需要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预约,并在报名当天凭“预约凭证”入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