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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天之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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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天之幼儿园

区一级民办幼儿园
地址新安街道洪浪南路68号云龙大厦3号楼1-3楼

学校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天之幼儿园创办于2014年5月,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南路68号云龙大厦3号楼1-3楼,幼儿园于2014年5月通过宝安区教育局审核正式成立,招生规模:11个班,330人。   幼儿园于2016年1月通过宝安区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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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

深圳市宝安区天之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天之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18区洪浪南路68号云龙大厦3号楼,是经教育局批准、注册的一所区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11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30平方米,园内拥有空调、投影、电脑、钢琴等相关硬件设施设备;还设有音乐综合室、阅览室、美术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以及行政办公室等多种辅助用房,户外活动场地铺有安全的悬浮拼装地垫和30米直跑道,还配有玩沙池、大型玩具器械、种植园等。幼儿活动室宽敞明亮、光线充足,每班设有洗手间,独立睡房。园内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乐园!




户外活动区域


天之幼儿园遵循“让幼儿在生活中学习、在游戏中学习、在快乐中学习”的办园理念,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办成孩子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幼儿园”为办园目标。



 室内环境,光线明亮,前后通风 



功能室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办园性质:区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具体地址:深圳市宝安区18区洪浪南路68号云龙大厦1-3楼
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44030660003711号
核定班级数:11个班
计划招生人数:200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4500/期、伙食费1750/期、校车750/期、被子200/套、秋夏园服300/4套、书包50/个。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9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 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42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 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 8月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68名。




二、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社区、灵芝社区、御景台2区科技馆、教科培、香缤广场小区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可对周边社区招生)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五、招生程序


(一) 招生公告:6月9日通过天之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通知。

(二) 报名时间:6月13日-7月20日

(三) 报名方式:家长通过线上报名(自行填写天之幼儿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四) 材料核验: 小班:7月15日上午9:00--11:30;中班:7月16日上午9:00--11:30;班:7月17日上午9:00--11:30

   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出示健康绿码,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并填写纸质版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五)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六、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7月20日前将在天之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和幼儿园大门处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七、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新安街道天之幼儿园
                                                         2020年6月9日

咨询热线:0755--23004129
林老师:13632659163(微信同号)
吴老师:13790872317(微信同号)

本招生简章于2020年6月11日进行调整修改,以此为准!


家长可点击阅读原文~在线填写报名表。

阅读原文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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