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宝安区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的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455745025P,现有一园五址,总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二路286号,办园规模为20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为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大班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招生名额:小班幼儿150名、中班插班生9名、大班插班生20名。
三、招生范围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19小区及社区适龄儿童。
(说明: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19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五、学位申请材料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家长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
自购房:
(1)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监护人房产证;
(2)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租房:
(1)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租赁合同》(包括单位与住建局合同、单位与个人的用工合同及所在房屋水电费清单);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按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六、录取原则
1.按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顺序录取;
4.本社区内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指引
时间:6月8日,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幼儿园网址:http://xhyey.baoan.edu.cn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6月13日上午8:00-6月26日下午17:00
2.网上申报:幼儿园网址:http://xhyey.baoan.edu.cn
3.申请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按上面的网址登录幼儿园网站——根据所需申请的幼儿园点击“兴华幼儿园报名浮动图标”——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提交”。
(三)幼儿园网上初审
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四)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1.查看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2.家长登录所报名的幼儿园网站——点击“兴华幼儿园报名浮动图标”——查看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五)材料核验
1.时间:7月4日下午
2.地点:兴华总园
3.已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1.时间:7月10日(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2.查询方式:可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兴华幼儿园报名浮动图标”——查看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
(七)新生注册
1.时间:7月18日上午
2.地点:兴华总园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八、收费标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九、温馨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十、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27756120-1038
/27889915 (张园长)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455745025P,现有一园五址,总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二路286号,办园规模为20个教学班。
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180名。
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大班适龄幼儿30名。
宝安区新安街道19区及社区适龄儿童。
(说明: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第一类:宝安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19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1.儿童出生证,儿童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儿童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预防接种证明;
2.非深户家长还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提供的家庭住所证明需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出具以下材料:
自购房:
(1)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监护人房产证;
(2)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或提交国土局打印的不动产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按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按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
3.本社区内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一)发布招生指引
时间:5月26日,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幼儿园网址:http://cn.baoan.edu.cn/xhyey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5月27日上午8:00-6月18日下午17:00
2.网上申报:幼儿园网址:http://cn.baoan.edu.cn/xhyey
3.申请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按上面的网址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入口”——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提交”。
(三)幼儿园网上初审
时间:6月19日-6月21日
(四)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1.查看时间:6月22日-6月24日
2.家长登录所报名的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入口”——查看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五)材料核验
1.时间:6月26日上午
2.地点:兴华总园
3.已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1.时间:7月9日(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2.查询方式:可登录幼儿园网站——点击“2021年秋季招生查询入口”——查看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
(七)新生注册
1.时间:7月11日上午
2.地点:兴华总园音乐厅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按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455745025P,现有一园五址,总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二路286号,办园规模为20个教学班,为省级园办学条件,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75名,按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收费(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咨询电话:27756120-1038(张老师)
27756120-1002(曹老师)
27889915 (赵老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175名。
因学位原因,不招收中大班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19小区及社区适龄幼儿。
(说明: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日
1、招生简章发布(5月30日下午17:00)
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幼儿园网址:http://cn.baoan.edu.cn/xhyey
2、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 6月1日8:00-6月15日17:00止
(2)网上申报:“兴华幼儿园在线报名系统”小程序报名(二维码标识)
(3)申请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扫描二维码,按指示填写并提交

3、查看审核结果(6月18日——19日)
届时会有短信提醒家长登陆报名平台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4、材料核验(6月25日)
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5、录取名单公布(7月5日下午18:00)
(招生平台、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6、新生注册(7月9日)
录取幼儿家长根据安排分批来园注册(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材料核验
学位申请材料:
1. 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家长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应在兴华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自购房:
(1)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监护人房产证;
(2)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或提交在国土局打印的不动产证明;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按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录取,学位类型分类如下:
第一类:宝安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19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录取原则说明:
1.按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
3.本社区内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四、温馨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
2022年5月30日
(咨询电话:27756120-1038 张老师 27756120-1002曹老师 27889915 赵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 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455745025P,现有一园五址,总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二路286号,办园规模为21个教学班,为省级园办学条件,计划招收7个小班,按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收费,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4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咨询电话:27756120-1038(张老师)
27756120-1009(曹老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7个班。
中、大班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19小区及本社区适龄幼儿。
(说明: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时间:6月9日--7月23日
1、招生简章发布 6月7日17:00
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幼儿园网址:https://xhyey.baoan.edu.cn
2、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6月9日--6月22日
(2)网上申报:“兴华幼儿园在线报名系统”小程序报名(二维码标识)
(3)申请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扫描二维码,按指示填写并提交

3、查看审核结果 6月27日--6月30日
届时会有短信提醒家长登陆报名平台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4、材料核验 7月1日
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分批核验,按时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5、录取名单公布 7月16日17:00
(招生平台、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6、新生注册 7月18日
录取幼儿家长根据安排分批来园注册(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材料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家长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应在兴华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自购房:
(1)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监护人房产证;
(2)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交在国土局打印的不动产证明;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按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2)宝安区级高层次人才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人才证书复印件1份。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录取,学位类型分类如下:
第一类:宝安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19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录取原则说明:
1.按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
3.本社区内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四、温馨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
2023年5月31日
咨询电话:27756120-1038 张老师
27756120-1009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