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养正小学

热门
当前位置:首页>学校库>学校详情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养正小学

公办小学
地址花山镇东方村委会

学校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养正小学位于花都区花山镇东北部,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具有72年历史的老校。学校始名为“养正学校”,后曾更名为“南阁小学”、“仙阁小学”、“东方小学”、 “养正小学”,在20世纪70年代同时开设小学部和初中部。招生服务范围曾经包括东方、南村、布岗、两龙等村的村民子弟,现主要招生服务对象为东方村、两龙村的适龄儿童。服务范围曾含括东方、南村、布岗、两龙等村。  养正小学位于花山镇东方村内,两龙市场东北方向约2000米,邻靠106国道、镇华侨工业园,学校现占地约8320平方米,建有教学楼2座,共计占地面积5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其中有教学课室12间,电脑室一间,多媒体电教平台室一间,体育器材室、少先队部室、资料室各一间,标准篮球场一个,2004学年至今,学校新扩建足球运动场一个(约5000平方米)和250米环形跑道,新建厕所一间,新增绿化面积1500平方,水泥乒乓球场一个,铺设水泥路面近千平方,翻新改造教学楼一栋。  养正小学现有在职公办教师23人,其中大专学历教师15人,中师学历教师8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有一至六年级教学班级11个,学生370人,附设学前班一个,在读幼儿40人,任教幼师2人,目前学校主要招生服务对象为东方村(含元田村)、两龙村的适龄儿童。  养正小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宗旨,以“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为校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校风、学风建设,重视培养学生的主体人格,不断开创教育教学的新局面。在谭战旗校长的领导下,学校励精图治,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2005年五月参加六一文艺汇演获得三等奖;2005年四月参加花山镇中小学乒乓球获得女子团体第四名、男子团体第五名;刘舒婷同学参加花都巨龙杯乒乓球比赛个人单打第三名;2005年学校毕业班成绩跃居全镇前列;校容校貌获得较大改观。  在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养正小学办学规模逐步壮大,学校校近三年的发展规划为:建成校园环境优美、场室齐全、教学资源充足、师资队伍良好、教学质量优秀的学校,满足乡村民众子女对优质教育的渴望与需求,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培养道德高尚、品学兼优的学生,提高祖国未来一代建设者的综合素质。

查看更多

招生简章

2020年

花山镇养正小学

  招生地段:东方村;两龙村7—14队;16—17队;永乐村7—10队;布岗村13—14队;合裕华亭(两龙居委户籍)

  招生人数:126

  招生班数:3

  咨询电话:86941930

  花都统筹生规定: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花山镇或梯面镇,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北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集体户籍并实际居住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的。

  (5)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居住的拆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监护人和居住地产权所有者的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到当年3月31日)。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第三类: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请参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第四类: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港澳子弟、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等入读办法执行。

  第六类: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花东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详情参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查学校 用上哪学
反馈意见
反馈
成功恭喜您,申请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