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悦贤小学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广塘小学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福铰小学
广州市花都区新蓝天学校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儒林小学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美成小学
学校概况
花侨小学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办学初期命名为“广东省花县华侨农场学校”,主要为印尼、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子女就学。1960年,由政府斥资及社会各界的热心捐助建成了早期的花侨小学,1994年联合国曾给予10万美元的支援改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几十年来曾几度易名,1980年更名为“花县华侨农场中心小学”, 1999年华侨农场撤场建镇改为“花侨镇中心小学”,2005年由“大树窝”迁址本地,同年花东镇、北兴镇、花侨镇三镇合一,学校再次更名为“花东镇花侨小学”。现址的花侨小学坐落于花东镇美丽的流溪河畔,毗邻广州新白云机场。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如今的花侨小学环境优美、设备先进,充满浓浓的侨乡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26660㎡,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设有1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86人,教职工34人,学历达标100%,2014年成为花都区小班化重要试点学校之一。
招生简章
1.学校简介 花侨小学环境优美、设备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多年来办学质量高,赢得了社会广泛的赞誉和信任。学校先后被评为“花都区一级学校” 、“花都区园 2.招生对象及区域范围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洛柴岗社区、港头社区、保良村、吉星村(可另选港头小学)、李溪安置区 3.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班数 招生计划人数 花东镇花侨小学 3 135 4.招生流程 1、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16至18日,家长打印《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并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系统确定的学校(花侨小学)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经花侨小学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2、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具体条件、流程等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关注花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28日向花东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4、入学通知:学校于6月10日在学校公布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并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6月13日完成公民办小学新生注册,由家长带齐新生相关档案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新生相关材料要求: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计划免疫接种证、居住地证明材料、结婚证、小孩出生证,以上资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因办理义务教育免费手续所需,建议家长在新生报名注册之时,家长应该尽快为新生办理身份证。 积分入学录取名单由区教育局公示后,再由招生学校统一发出入学通知书,并具体安排注册报名工作。 5、9月1日前,学校完成小学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 附: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备注 3月25日前 公布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月20日前 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成幼教科 4月22日-30日 集团化办学幼儿园直升民办小学预报名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4月20日— 5月8日(花东镇集中在4月28、29日) 审核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资料. 教育指导中心 5月1日—22日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报报名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月5日—10日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月7日起 办理公办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的审核手续 教育指导中心 5月7日—11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经审核后幼儿园直升民办小学的学生同步完成采集报名)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5月12日- 6月10日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民办集团化办学小升初直升招生录取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教育指导中心 5月16日—18日 本地户籍儿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开放) 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非广州市户籍业主适龄子女报名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视防疫需要现场审核会有相关要求 5月19日—20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5月23日—24日 积分入学现场确认信息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视防疫需要现场审核会有相关要求 6月2日 民办小学入学电脑派位,结果在校内和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6月10日 直升民办初中入学派位 (直升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6月10日—12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6月10日 各指导中心完成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指导中心 6月10日前 公办小学确定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指导中心、各公办小学 6月13日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新生现场注册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职成幼教科、各小学 6月15日—19日 公示积分入学申请人最终的积分和排名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月15日—20日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含直升)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6月22日 积分入学公布提供学位情况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月22日—23日 举行小学毕业考试 区教育局 6月23日—28日 积分入学填报志愿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月24日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指导中心 6月28日—29日 非直升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6月30日前 审核民办小学新生报名系统注册情况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7月2日 积分入学公布录取结果 来穗局信息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2日 非直升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结果在校内和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7月9日—10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7月11日 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现场注册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职成幼教科、各初中 7月18日前 审核民办初中新生报名系统注册情况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7月20日—21日 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并注册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8月25日—26日 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并注册 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8月27日—28日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9月1日前 各中小学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新生注册、审核等工作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职成幼教科 备注:如需调整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类别 对 象 佐证材料参考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 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等部门发给遗属的《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军人病故证明书》等。 现役军人的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等)。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民政部门发的助养证或家庭寄养协议书、助养人的户口簿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证材料(如公证书,能对因适龄儿童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因残疾失去监护能力需委托监护作出说明最好)、《残疾人证》、疾病诊断书、病历或出院小结等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父母的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 临时工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现有劳动合同如不足连续两年则需提供过往合同)等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已有的相关引进文书等佐证材料、外国专家证件、相关学历证书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 适龄子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 人士的子女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已有的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函件或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等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监护人的“优粤卡”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 随迁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人才绿卡》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监护人所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或相应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佐证材料、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监护人的护照、身份证件、相应国永久居留证件、其他已有的能体现其华侨华人身份的材料(如中国户口簿、监护人出生证等)等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子女出生证等 台胞子女 父或母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适龄儿童出生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 人士的适龄子女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 人员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外交护照、已有的其他相关证照或市政府外办函件等。 备注: 1.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2.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3.杜绝弄虚作假,家长(监护人)应该对审核材料的真伪性及其后果负责。 5.招生电话 13794445138
林式单位” 、“花都区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广州市绿色学校”、“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花都区德育示范学校”和“花都区特色实验学校”、“花都区小篮球试点学校”、“广州市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学校连续多年获评为花都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花都区教育教学质量一等奖。
6.更多小学招生相关政策方案 更多相关政策请关注花都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花侨小学公众号或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花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https://mp.weixin.qq.com/s/GO46_WQSpbBEqVcGDHUiBw https://mp.weixin.qq.com/s/mmemsZmdH_ml0q_-zxDiZg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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