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
闵行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
学校概况
闵行区实验小学的前身为创始于1905年的蒙正学堂,曾名莘庄镇小学、上海县实验小学等,1993年更名为闵行区实验小学。学校现有莘松,春城,景城,畹町四个校区,共97个教学班,近3700名学生,260余名教职员工。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网覆盖到校内每一个教育教学活动场所,每一间教室均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校内标准化微机房、美术室、舞蹈房、室内体育馆、塑胶跑道等一应俱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各校区共招收31个班
三:招生地段:莘松五村(莘沥路499弄,含莘沥路42弄)、莘松三村(莘沥路363弄)、莘松八村(莘沥路366弄)、锦澳家园(莘沥路332弄)、莘沥路300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锦都花苑(莘东路399弄)、银厦花园(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弄、裕兴花园(七莘路181弄)、明物大厦(莘谭路76弄)、莘怡公寓(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莘沥路20弄
四:招生时间:各区政策公布:3月;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23日;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30日;网上验证及入学告知:5月15日-5月29日;入学通知书发放:8月15日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关于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1〕28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1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莘松五村(莘沥路499弄\莘沥路42号)、莘松三村(莘沥路363弄)、莘松八村(莘沥路366弄)、锦澳家园(莘沥路332弄)、莘沥路300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锦都花苑(莘东路399弄)、银厦花园(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弄、裕兴花园(七莘路181弄)、明物大厦(莘谭路76弄)、莘怡公寓(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莘沥路20弄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2021年招生计划数为7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以及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未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自2022年起,我校的对口入学条件将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入户时限逐年递增,具体情况以当年招生通告为准。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认定,均须符合《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
3.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未被民办录取的本校区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同时在5月29日前发送报名验证通知,进行第二次报名验证。
5.各批次学生现场报名验证全部结束后,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通过招生平台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莘松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54943008 徐老师。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1年4月25日
2022年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关于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2〕43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2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莘松五村(莘沥路499弄\莘沥路42号)、莘松三村(莘沥路363弄)、莘松八村(莘沥路366弄)、锦澳家园(莘沥路332弄)、莘沥路300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锦都花苑(莘东路399弄)、银厦花园(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弄、裕兴花园(七莘路181弄)、明物大厦(莘谭路76弄)、莘怡公寓(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莘沥路20弄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2022年招生计划数为8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或者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的认定,均须符合《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
4.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未被民办录取的本校区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同时在7月25日前发送报名验证通知,进行第二次报名验证。
6.各批次学生现场报名验证全部结束后,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通过招生平台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莘松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54943008,18101817251徐老师(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2年6月
2023学年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和《关于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3〕55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3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莘松五村(莘沥路499弄\莘沥路42号)、莘松三村(莘沥路363弄)、莘松八村(莘沥路366弄)、锦澳家园(莘沥路332弄)、莘沥路300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锦都花苑(莘东路399弄)、银厦花园(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弄、裕兴花园(七莘路181弄)、明物大厦(莘谭路76弄)、莘怡公寓(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莘沥路20弄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2023年招生计划数为8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或者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的认定,均须符合《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
4.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未被民办录取的本校区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6.各批次学生验证全部结束后,于8月15日前统一发送“入学通知书”或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莘松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
54943008 徐老师(工作日8:30-16:00)。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3年5月
2024学年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和《关于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4〕71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4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莘松五村(莘沥路499弄\莘沥路42号)、莘松三村(莘沥路363弄)、莘松八村(莘沥路366弄)、锦澳家园(莘沥路332弄)、莘沥路300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锦都花苑(莘东路399弄)、银厦花园(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弄、裕兴花园(七莘路181弄)、明物大厦(莘谭路76弄)、莘怡公寓(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莘沥路20弄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2024年招生计划数为6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或者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 若莘松校区符合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的认定,均须符合《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
4.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未被民办录取的本校区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6.各批次学生验证全部结束后,于8月15日前统一发送“入学通知书”或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莘松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
54943008 徐老师(工作日8:30-16:00)。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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