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
闵行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
学校概况
闵行区实验小学始建于1905年的“蒙正学堂”。1979年更名为上海县实验小学,1993年改为现名。目前学校拥有莘松、春城、景城、畹町四个校区共135个教学班447名教职工5990名学生。学校以“启蒙养正·明理成人”为核心办学理念,致力培养“德高身正、厚识精业、自主合作”教师团队和“乐群自主、才高志远、大气灵动”的当代学生。1999年以来,闵行区实验小学不断以主动探索的精神,实践着百年老校的转型与变革。作为由华师大叶澜教授开创的“生命·实践”教育合作校,学校在“新基础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围绕组织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建设及体制机制运作等领域展开了全方位的变革实践。这一研究不仅使学校主要的教育活动产生了质的变化,提升了学生的校园生活质量,更改变了从校长到教师的生存与发展状态,点燃了教育者的“生命自觉”。近年来,学校开始越来越意识到“蒙正”作为学校文化符号的意义和价值。通过《“蒙正课程”的体系构建与路径探新研究》等市、区级重点课题探索学校“蒙正”文化的内涵,更将变革性的实践锁定学校的核心领域——课程建设,建立起了“蒙正课程”,保障了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彰显了学校的特色和活力,也让学校几代人在课程建设方面的贡献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四个校区2020年共计划招收31个班
三、对口地段:高兴花园(莘朱路863弄、879弄)、中城绿苑(伟业路620弄、621弄)、常兴家园(莘朱路851弄)、莲花新村(春申路2458弄)、春馨苑(锦梅路1258弄)、行西村、集心村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关于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1〕28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1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集心村、高兴花园(莘朱路863弄、879弄)、中城绿苑(伟业路620弄、621弄)、常兴家园(莘朱路851弄)、莲花新村(春申路2458弄)、春馨苑(锦梅路1258弄)、行西村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2021年招生计划数为14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以及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未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 根据《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自2022年起,我校的对口入学条件将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入户时限逐年递增,具体情况以当年招生通告为准。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认定,均须符合《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畹町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
3.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同时在5月29日前发送报名验证通知,进行第二次报名验证。
5.各批次学生现场报名验证全部结束后,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通过招生平台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畹町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54725307 张老师。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1年4月25日
2022年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关于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2〕43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2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集心村、高兴花园(莘朱路863弄、879弄)、中城绿苑(伟业路620弄、621弄)、常兴家园(莘朱路851弄)、莲花新村(春申路2458弄)、春馨苑(锦梅路1258弄)、行西村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2022年招生计划数为14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或者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的认定,均须符合《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畹町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
4.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同时在7月25日前发送报名验证通知,进行第二次报名验证。
6.各批次学生现场报名验证全部结束后,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通过招生平台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畹町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54725307,18117028331 张老师(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2年6月
2023学年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和《关于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3〕55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3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集心村、高兴花园(莘朱路863弄、879弄)、中城绿苑(伟业路620弄、621弄)、常兴家园(莘朱路851弄)、莲花新村(春申路2458弄)、春馨苑(锦梅路1258弄)、行西村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2023年招生计划数为14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或者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的认定,均须符合《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畹町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
4.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6.各批次学生验证全部结束后,于8月15日前统一发送“入学通知书”或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畹町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
54725307 张老师(工作日8:30-16:00)。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3年5月
2024学年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和《关于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4〕71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2024年闵行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集心村、高兴花园(莘朱路863弄、879弄)、中城绿苑(伟业路620弄、621弄)、常兴家园(莘朱路851弄)、莲花新村(春申路2458弄)、春馨苑(锦梅路1258弄)、行西村
三、招生计划: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2024年招生计划数为12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45 人。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校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或者港澳台外籍的同住适龄儿童,居住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接纳;若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学生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或校际)间统筹。
五、重要情况说明
1. 若畹町校区符合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的认定,均须符合《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3.若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畹町校区)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若适龄新生曾经迁出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本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学区的时间为依据(必须为有效户籍和有效房产)。
4.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报名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6.各批次学生验证全部结束后,于8月15日前统一发送“入学通知书”或录取短信通知。
六、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小学(畹町校区)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曹行小学为一组。
七、招生咨询
54725307 项老师(工作日8:30-16:00)。
闵行区实验小学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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