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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亭第四幼儿园中心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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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亭第四幼儿园中心路部

二级园公办幼儿园三年制
地址九亭镇中心路399号

学校概况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第四幼儿园创建于2014年9月,是一所上海市二级幼儿园。园所设有总部——涞寅部、分部——中心部,涞寅部位于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涞寅路725弄89号,于2015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8750平方米,建筑面积6846平方米。中心部位于松江区九亭镇中心路399号,由原九亭镇广播站改建而成,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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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2020年松江区九亭地区(九亭镇、九里亭街道)

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本地区实际就2020年松江区九亭地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九亭地区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九亭地区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九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工作程序率先满足3-4周岁符合条件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4-6周岁符合条件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原则

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九亭地区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九亭地区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和九亭地区教委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九亭地区托幼机构的小班学区范围。其中,加大协调统筹九亭地区资源,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跨街镇统筹安置。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九亭地区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和九亭地区教委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各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0年九亭地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见下表)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2020年九亭地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代码

类别

分类说明

安置说明

1

九亭地区户籍

(人户一致)

父母一方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且幼儿户籍在此房产内;

按产证地址优先相对就近安置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均在此房产内;

2

九亭地区户籍

(人户分离)

父母一方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但幼儿户籍不在此房产内;

房产登记时间

 

*四年及以上的,按产证地址

相对就近安置;

 

*四年以下的,

按产证地址

就近统筹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但不在此房产内;

3

本市户籍

(非九亭地区

父母一方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但幼儿户籍不在此房产内;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但不在此房产内;

4

港澳台户籍

九亭地区有房产)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②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外省市户籍

(居住证积分达120分、九亭地区有房产)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居住证积分达120分;

③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5

外省市户籍

(居住证积分未达120分、九亭地区有房产)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一年内(至20204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③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房产登记时间

 

*四年及以上的,按产证地址

优先就近统筹;

 

*四年以下的,

按产证地址

相对就近统筹

外国籍

九亭地区有房产)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外国护照;

②持有九亭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6

九亭地区户籍

(无房产)

①幼儿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或集体户口

九亭地区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根据学额情况

九亭地区内

整体统筹

7

本市户籍而

九亭地区

(无房产)

①幼儿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

九亭地区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8

港澳台户籍

(无房产)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九亭地区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外省市户籍

(居住证积分达120分、无房产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居住证积分达120分(积分通知书办理网点为松江区);

九亭地区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有关说明

1.上述代码为6、7、8的无房产类别,在九亭地区租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根据九亭地区公办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在九亭地区范围内统筹安置。

2.根据今年九亭地区公办园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证件的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二)民办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完善信息)—现场信息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2020年九亭地区公办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主要内容

相关说明

4月24日--

4月30

市级平台

登记信息

家长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得市级登记编号,打印《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5月8日

--

5月22日

区级平台报名

(完善信息)

区级平台报名事宜可于5月8日起在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zsb.shedu.cn)“幼招信息”栏目中查阅《2020年松江区公办园小班区级平台报名操作细则》。

5月23日

5月24日

九亭地区公办园

现场信息验证

1.符合入公办园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家长,须到房产证件地址所属区域内的“信息验证点”现场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验证等手续。“信息验证点”相关安排详见《2020年九亭地区公办托幼机构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2)。备注:因疫情影响,现场信息验证将通过网上预约方式错峰进行,具体详见《2020年松江区公办园小班区级平台报名操作细则》。

2.验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

3.入园安排以现场验证的信息为准,家长须按时验证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凡未按时办理现场验证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4.各“信息验证点”仅为适龄幼儿信息确认与材料验证受理地点,非入园结果;入园结果须以“入园通知书”为准。

6月12日

小班学区

范围公告

安置方法:依据《2020年九亭地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进行入园安排。

公告网址: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zsb.sjedu.cn)及九亭地区各公办园网站。

6月20日

录取通知

家长到办理现场验证的“信息验证点”领取“入园通知书”。

3.现场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

1)《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4月24日--4月30日期间市级平台已完成登记的可自行直接打印;未网上登记的5月8日起到各托幼机构或现场信息验证时补信息登记,如需修改信息内容请至九亭第四幼儿园进行修改。

2)《2020年松江区小班新生入公办园报名验证表》:5月8日--5月22日期间,区级报名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自行直接打印;未网上报名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报名登记。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公示宣传—按时备案—市级平台登记信息—现场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2020年九亭地区民办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主要内容

相关说明

4月24日--

4月30

市级平台

登记信息

家长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得市级登记编号,打印《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5月8日起

现场报名验证

1.适龄幼儿的家长凭市级平台信息登记编号,携带好《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自行打印)及相关报名材料到相关民办园办理现场报名验证等手续。

2.报名验证时间与公办园同步启动。具体事宜由各民办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通过招生简章予以公示。

3.相关民办园地址、招收年龄、电话、园舍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满三年等信息详见《2020年九亭地区民办托幼机构(含0-3岁早教机构)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3)。

8月15日前

录取通知

1.安置说明: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2. 8月15日前,各民办园根据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入园通知书。

3.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外国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在松居住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0年九亭地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详见《2020年九亭地区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附件5) 。

(二)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托幼办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开设托班的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入园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有关信息均须于招生启动前面向社会公示。

4.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821271;咨询日期:3月30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咨询地址:中山二路590号。

5.基于九亭地区资源与生源实际,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6.“方案”未尽事宜按《2020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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