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远恒佳
花园幼儿园
我们招生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23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3〕61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9月,成立于2017年9月,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花园新村41、42栋,我们是深圳市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园舍独立,清静幽雅,园所占地面积3729.63平方米,建筑面积5198.57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726平方米。园内绿意盎然、充满童趣,是幼儿生活、游戏、学习的成长乐园。教育局核定共18个班。
幼儿园联系电话:
0755-23341851,18926040820。
本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为1100元/月,伙食费为450元/月。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150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另外中班、大班2023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新生,如有幼儿中途转出,空出的学位届时将采取“缺一补一”的方法进行补录,幼儿园将适时发出通知。有中班、大班学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留意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
三、招生范围
我园为龙园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学位需求后,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华联、三联、景龙社区扩大招生。
四、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优待人员适龄子女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网上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后续将进行核验。
五、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华联、三联、景龙社区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学位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
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六、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七、报名时间及
学位申请流程
(一)幼儿园报名方式:
我园将采用线下方式报名。届时请关注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公众号扫码下载《深圳市龙华区花园幼儿园幼儿信息采集表》或直接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
(下载表格如图所示)
(二)报名时间:6月2日—7月23日
适龄儿童家长报名的先后顺序不作为优先安排学位的依据。
(三)资料审核时间:7月21日—22日
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家长需按照招生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请家长务必在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
(四)录取情况公布:7月23日
(五)新生注册时间:8月20日
八、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1日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二)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长在申请学位时填报的手机号将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四)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五)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九、正式录取新生入
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蓝底半身彩照8张。
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341851
18926040820
(接听时段: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人:钟老师、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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