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
招生简章
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兴文幼儿园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3〕167号)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兴文幼儿园位于公明街道兴发路环发商业街内,是深圳市光明区非小区配套市一级公办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31902E。幼儿园占地面积4167.42平方米,建筑面积5601.02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132.33平方米,幼儿园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400元/月。招生咨询电话:0755-27118186。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0名。
中班: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1名。
大班: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6名。
三、招生范围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
小班招生安排
1、申请学位
6月13日上午9:00—6月19日下午5:30
2.招生程序
(一)申请学位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1)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申请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
(2)通过“i深圳”app申请
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特色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3)通过扫描二维码申请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二)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6月20日—6月24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6月25日—7月13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4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7月14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4)公布录取情况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稳定。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二
中大班招生安排
1.申请学位
6月26日上午9:00—6月28日下午5:30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2.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6月29日—7月1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7月2日—7月17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8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18日17: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3.公布录取情况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稳定。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三)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温馨提示
(一)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二)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六、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兴文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27118186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08:00—12:00
工作日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林老师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附件1:光明区幼儿园2023-2024学年招生范围一览表
附件2:光明区幼儿园2023-2024学年学位类型、
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
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4: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5:特殊住房证明(式样)
附件6:上传申请材料佐证样式模板
电话:0755-2711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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