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请家长核验材料时务必提前用大信封装好所有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正面写上幼儿姓名、背面写提供复印件的资料目录,一名幼儿一个信封。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5)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2分,需提供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提供父母双方的纸质证明。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注:对于提交的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可查看以下的《2023年秋季招生报名资料一览表》

以原居民祖屋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持有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合法产权证明材料、股份公司股份证;
(2)属于无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所在股份公司出具的《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股份公司股份证。
《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可至“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转学”栏目→“附件下载”处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