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初中部)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新泉路校区)(初中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目前共有两个校区。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坚持 “为每一个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追求“让每一个学生都具有成就幸福人生的基础素养”。在学校核心价值观:“尊重与服务,合作与开放,敬业与激情,平凡与卓越”的引领下,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努力提升办学品质,聚焦内涵发展,推进课程改革,注重学生良好品德、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年来,学校关注学生丰富多元的发展,着力特色项目的建设,由“一项”发展为“多项”,由“一枝独秀”发展为“特色项目群”,力求在教育的过程中为每个学生的德性成长,个性发展搭建平台。 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被评为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区文明单位、普陀区科研先进集体等数十项荣誉,获得“全国百所数字化校园”基地校、“上海市头脑奥林匹克特色项目学校”、“普陀区行为规范星级学校”等称号。学校的打击乐、机器人、头脑OM 、击剑等特色项目,多次在全国、市级比赛中获得佳绩。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将在普陀区教育新“十三五”规划和“提升每一位学生学习生活品质”的核心教育理念的引领下,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建设,努力办好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多校区共招收7个班级
三:招生地段:万里街道 交暨 灵石路1565弄、1669弄(东旺雍景苑)
交暨路65弄、190弄
新村路638弄(鑫都佳园)
中环花苑 新村路1288弄(中环花苑)
中浩云 新泉路66弄(万里欣苑)、富平路299弄(中浩云花园)
中环家园 新村路1388弄(中环家园)、富平路399弄
万里名轩 真金路250弄、真华路295弄
万里雅筑 真金路251弄、富平路889弄、水泉路88弄
富平 真华路157弄、富平路727弄、737弄(巴黎之春)
中环锦园 真华路388弄
香泉 香泉路85弄
真华路36弄
交通路3193弄、3891弄、4121弄、3117弄
四:招生时间:各区政策公布:3月;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23日;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30日;网上验证及入学告知:5月15日-5月29日;入学通知书发放:8月15日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2021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班级数:7个
教学点: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灵石路1398号)
三.入学条件: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招生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落实招生工作。(招生范围见“附件2”)
2.2021年一年级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且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为直系。(2019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
3.根据目前学校办学实际情况,2022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2020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
4.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一年入学的,也必须于5月15、1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的,2022年将无法解决推迟入学的问题。)
5.我校已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此政策在2015年3月已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6.外省市户籍的学生,父母一方必须达到标准积分,且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7.当我校招生地段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②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后。(其他条件同排序①)
(2)“《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积分”及“港、澳、台”
③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并在2019年4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④ 适龄儿童为“港、澳、台”身份,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3)“侨、外籍”
⑤ 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⑥ 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且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8.今年我校将分两个批次进行验证,分别为:第一批 5月15-16日、第二批5月29日-30日。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春花
副组长:陈杰 贾民
组员: 赵苹 王璠 唐慧凤
七.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热情、耐心解答家长的疑问,细致地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4.根据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示、验证、录取等相关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5.根据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好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证件的现场核对。
7.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设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月6日 | 完成2021年本校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
3月15日 | 完成我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
3月20日 | 通过学校官网对社会公示《万里城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
3月20-26日 | 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展2021年招生入学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
5月15-16日 | 第一批验证 |
5月20日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
5月29-30日 | 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万里城实验学校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关于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的公示
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区教育局备案,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自2015年起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
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备注:“五年一孩”政策不适用于同一户籍地址中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
2015.3.23
附件2:
万里城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地段
序号 | 街道 | 居委会 | 详 细 地 址 |
1 | 万里 | 交暨 | 灵石路1565弄、1669弄(东旺雍景苑)、交暨路65弄、190弄 新村路638弄(鑫都佳园) |
2 | 中环花苑 | 新村路1288弄(中环花苑) | |
3 | 中浩云 | 新泉路66弄(万里欣苑)、富平路299弄(中浩云花园) | |
4 | 中环家园 | 新村路1388弄、富平路399弄 | |
5 | 万里名轩 | 真金路250弄、真华路295弄 | |
6 | 万里雅筑 | 真金路251弄、富平路889弄、水泉路88弄 | |
7 | 富平 | 真华路157弄、富平路727弄、737弄(巴黎之春) | |
8 | 中环锦园 | 真华路388弄 | |
9 | 香泉 | 香泉路85弄、交通路3193弄、3891弄、4121弄、3117弄、真华路36弄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2022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班级数:7个
教学点: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灵石路1398号)
三.入学条件: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招生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落实招生工作。(招生范围见“附件2”)
2.2022年一年级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且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为直系。
3.根据目前学校办学实际情况,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
4.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一年入学的,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联系我校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的,2023年将无法解决推迟入学的问题。)
5.我校已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此政策在2015年3月已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6.外省市户籍的学生,父母一方必须达到标准积分,且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7.当我校招生地段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②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后。(其他条件同排序①)
(2)“《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积分”及“港、澳、台”
③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并在2020年4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④ 适龄儿童为“港、澳、台”身份,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3)“侨、外籍”
⑤ 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⑥ 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且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2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8.今年我校将分两个批次进行网上验证,分别为:第一批7月4-10日、第二批7月25日-26日。
六.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热情、耐心地解答家长的疑问,细致地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4.根据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示、验证、录取等相关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5.根据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6.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设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12月14日 | 完成2022年本校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
2022年5月30日 | 通过学校公众号对社会公示《万里城实验学校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
2022年5月30日 | 通过学校公众号开展2022年招生入学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
2022年7月4-10日 | 第一批验证。 |
2022年7月10日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
2022年7月25日-26日 | 第二批验证。 |
2022年8月15日起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万里城实验学校
2022年5月29日
附件1: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关于
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的公示
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区教育局备案,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自2015年起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
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备注:“五年一孩”政策不适用于同一户籍地址中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
2015.3.23
附件2:
万里城实验学校2022年
小学一年级招生地段
序号 | 街道 | 居委会 | 详 细 地 址 |
1 | 万里 | 交暨 | 灵石路1565弄、1669弄(东旺雍景苑)、交暨路65弄、190弄、新村路638弄(鑫都佳园) |
2 | 中环花苑 | 新村路1288弄(中环花苑) | |
3 | 中浩云 | 新泉路66弄(万里欣苑)、富平路299弄(中浩云花园) | |
4 | 中环家园 | 新村路1388弄、富平路399弄 | |
5 | 万里名轩 | 真金路250弄、真华路295弄 | |
6 | 万里雅筑 | 真金路251弄、富平路889弄、水泉路88弄 | |
7 | 富平 | 真华路157弄、富平路727弄、737弄(巴黎之春) | |
8 | 中环锦园 | 真华路388弄 | |
9 | 香泉 | 香泉路85弄、交通路3193弄、3891弄、4121弄、3117弄、真华路36弄 |
万里城实验学校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2023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
教学点: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灵石路1398号)
三.入学条件: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招生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落实招生工作。(招生范围见“附件2”)
2.2023年一年级招生,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且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为直系。
3.根据目前学校办学实际情况,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2022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2025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
4.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一年入学的,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联系我校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的,2024年将无法解决推迟入学的问题。)
5.我校已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此政策在2015年3月已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6.外省市户籍的学生,父母一方必须达到标准积分,且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7.当我校招生地段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②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后。(其他条件同排序①)
(2)“《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积分”及“港、澳、台”
③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并在2021年4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④ 适龄儿童为“港、澳、台”身份,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3)“侨、外籍”
⑤ 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⑥ 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且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3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8.今年我校将分两个批次进行网上验证,分别为:第一批5月16日-5月19日、第二批5月25-5月26日 。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蓓蓓
副组长:陈杰 贾民
组员: 赵苹 王璠 唐慧凤
七.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热情、耐心地解答家长的疑问,细致地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4.根据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示、验证、录取等相关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5.根据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线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6.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设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月7日- 4月13日 | 通过学校公众号、学校网站开展2023年招生入学线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对社会公示《万里城实验学校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
5月16日- 5月19日 | 第一批验证。 |
5月20日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
5月25日- 5月26日 | 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1: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关于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的公示
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区教育局备案,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自2015年起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
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备注:“五年一孩”政策不适用于同一户籍地址中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
2015.3.23
附件2:
万里城实验学校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地段
序号 | 街道 | 居委会 | 详 细 地 址 |
1 | 万里 | 交暨 | 灵石路1565弄、1669弄(东旺雍景苑)、交暨路65弄、190弄 新村路638弄(鑫都佳园) |
2 | 中环花苑 | 新村路1288弄(中环花苑) | |
3 | 中浩云 | 新泉路66弄(万里欣苑)、富平路299弄(中浩云花园) | |
4 | 中环家园 | 新村路1388弄、富平路399弄 | |
5 | 万里名轩 | 真金路250弄、真华路295弄 | |
6 | 万里雅筑 | 真金路251弄、富平路889弄、水泉路88弄 | |
7 | 富平 | 真华路157弄、富平路727弄、737弄(巴黎之春) | |
8 | 中环锦园 | 真华路388弄 | |
9 | 香泉 | 香泉路85弄、交通路3193弄、3891弄、4121弄、3117弄 真华路36弄 |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2024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
教学点: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灵石路1398号)
三.入学条件: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四.基本原则:
1.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招生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落实招生工作。(招生范围见“附件2”)
2.2024年一年级招生,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且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为直系。
3.根据目前学校办学实际情况,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2022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2026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
4.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一年入学的,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联系我校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的,2025年将无法解决推迟入学的问题。)
5.我校已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此政策在2015年3月已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6.外省市户籍的学生,父母一方必须达到标准积分,且在2022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7.当我校招生地段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②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后。(其他条件同排序①)
(2)“《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积分”及“港、澳、台”
③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并在2022年4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④ 适龄儿童为“港、澳、台”身份,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3)“侨、外籍”
⑤ 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⑥ 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且在2022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4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8.今年我校将分两个批次进行网上验证,分别为:第一批5月18日-5月21日、第二批5月25日-5月26日 。
9.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蓓蓓
副组长:陈杰 贾民
组员: 赵苹 王璠 唐慧凤
七.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确保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热情、耐心地解答家长的疑问,细致地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4.根据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示、验证、录取等相关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5.根据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6.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设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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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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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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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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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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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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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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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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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城实验学校
2024年 4月 2日
附件1: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关于
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的公示
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区教育局备案,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自2015年起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
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备注:“五年一孩”政策不适用于同一户籍地址中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
2015.3.23
附件2:
万里城实验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地段
序号
|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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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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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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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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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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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路1565弄、1669弄(东旺雍景苑)、交暨路65弄、190弄
新村路638弄(鑫都佳园)交暨路193弄1号、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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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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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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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路1288弄(中环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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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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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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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路66弄(万里欣苑)、富平路299弄(中浩云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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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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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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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路1388弄、富平路399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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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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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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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路250弄、真华路295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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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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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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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路251弄、富平路889弄、水泉路88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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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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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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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华路157弄、富平路727弄、737弄(巴黎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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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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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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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华路388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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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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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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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泉路85弄、真华路36弄、交通路3193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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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刘谷屹
审核: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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