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管弄新村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宝山区大华第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大华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班级数:7个 教学点:万里城实验学校灵石路校区(灵石路1398号) 三.入学条件: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招生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落实招生工作。(招生范围见“附件2”) 2.2021年一年级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且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为直系。(2019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 3.根据目前学校办学实际情况,2022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2020年一年级招生方案中已经告知)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之前。(户口迁入时间满两年) 4.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一年入学的,也必须于5月15、1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学申请”并备案的,2022年将无法解决推迟入学的问题。) 5.我校已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此政策在2015年3月已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6.外省市户籍的学生,父母一方必须达到标准积分,且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7.当我校招生地段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②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后。(其他条件同排序①) (2)“《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积分”及“港、澳、台” ③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并在2019年4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达到标准积分的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④ 适龄儿童为“港、澳、台”身份,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3)“侨、外籍” ⑤ 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且监护人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⑥ 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且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具备相关产证,业主与学生的关系为直系。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8.今年我校将分两个批次进行验证,分别为:第一批 5月15-16日、第二批5月29日-30日。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春花 副组长:陈杰 贾民 组员: 赵苹 王璠 唐慧凤 七.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热情、耐心解答家长的疑问,细致地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4.根据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示、验证、录取等相关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5.根据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好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证件的现场核对。 7.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设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月6日 完成2021年本校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3月15日 完成我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3月20日 通过学校官网对社会公示《万里城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3月20-26日 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展2021年招生入学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15-16日 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9-30日 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万里城实验学校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关于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的公示 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区教育局备案,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自2015年起实施“五年一孩”招生政策。 即: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备注:“五年一孩”政策不适用于同一户籍地址中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 上海市万里城实验学校 2015.3.23 附件2: 万里城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地段 序号 街道 居委会 详 细 地 址 1 万里 交暨 灵石路1565弄、1669弄(东旺雍景苑)、交暨路65弄、190弄 新村路638弄(鑫都佳园) 2 中环花苑 新村路1288弄(中环花苑) 3 中浩云 新泉路66弄(万里欣苑)、富平路299弄(中浩云花园) 4 中环家园 新村路1388弄、富平路399弄 5 万里名轩 真金路250弄、真华路295弄 6 万里雅筑 真金路251弄、富平路889弄、水泉路88弄 7 富平 真华路157弄、富平路727弄、737弄(巴黎之春) 8 中环锦园 真华路388弄 9 香泉 香泉路85弄、交通路3193弄、3891弄、4121弄、3117弄、真华路36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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