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山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由天目山镇人民政府主办、临安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幼儿园,共有两个园区。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天目山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小班(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1.符合天目山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2.在天目山镇务工的临安区户籍随迁子女的适龄幼儿。
3.在天目山镇务工的临安区外户籍随迁子女的适龄幼儿。
4.符合上级部门认定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引进浙商子女等。
招生计划
报名须知
小班适龄幼儿家长于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两步进行(具体报名方法点击进入《临安区2021年幼儿园秋季招生通告》和《临安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指南》)。
录取方式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同一志愿下幼儿园按以下方式录取:
1.幼儿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核定招生计划,幼儿园接纳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2.幼儿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时,幼儿园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父母工作单位等情况,按下列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天目山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在天目山镇务工的临安区户籍随迁子女的。
第三批:在天目山镇务工的临安区外户籍随迁子女的适龄幼儿。
说明:按以上批次分批录取,第一类生源招满,将不再招取第二、三类生源,根据招生计划招满为止。
特别说明:服务区内户籍生因各种原因错过网上统一报名时间,在该园区招生满额的情况下,不再保留名额。请就近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园区或民办园就读。
录取时间
相关说明
1.录取后需提供以下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1)出生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2)第三批、第四批招生对象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父母天目山镇上的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父母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父母个体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等材料。
(3)请确保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就取消入园资格。
2.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向家长公布,请保持联系电话通畅,联系不上的家庭将不为其保留入学名额。
3.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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