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期间出生的幼儿 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 (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杭州市上城区丁兰街道蕙北支路2号 咨询报名:85388668、18142004998 原江干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一)原江干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原江干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原江干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原江干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原江干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原江干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原江干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原江干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三)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放大招啦!! 感恩三重礼,燃爆助学季 推荐新生报名享受钜惠福利 等〜你〜来〜 托班、小班、中班火热招生中~ 咨询报名:85388668、1814200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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