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黄渡小学
学校概况
为完善嘉定区黄渡大型居住社区的中小学教育布局,方便孩子就近入学,黄渡大居内新建春申小学。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上海市嘉定区春申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和《安亭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本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公开透明原则
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本校区内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凭证。
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学校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上海市嘉定区春申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统筹安排校区内学生入学工作。
组长:李书静
副组长:任春兰、万全根
三、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
(1)4月28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统筹安排。
申请在本校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29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计分材料送交至学校(因春申小学校舍在建,居住证对应春申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请将计分材料送至同济黄渡小学,具体地址为:安亭镇黄渡绿苑路391号,电话:59590106;入学计分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
四、具体实施细则
(一)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及办理流程:
1.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2.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及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应携带相关材料至安亭镇党成校登记点(地址:泰富路275号;咨询电话:39971260)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者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请先联系并把相关材料发送至教委指定邮箱atzs2022@163.com(邮件要求:文件以“幼升小(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登记时间:4月13日-4月28日
(二)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0日。
(三)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五)划片学区及招生计划
五、招生咨询和监督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anting.jiading.cn
学校咨询电话:59590106
学校监督电话:59595006
嘉定区春申小学
2023年4月
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
附件2: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
2024年春申小学
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书静
副组长:陆丽君 朱红平
组员:万全根、任春兰、左文琴、吴永强
三、招生范围
安亭镇“东至镇界、南至曹安公路、西至盐铁塘一线、北至京沪高铁”的地区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8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5.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至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至21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5日至26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591072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春申小学
2024年4月11日
上海市嘉定区春申小学
撰稿:教导处
编辑:吴绮诺
审核:李书静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春申小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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