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计划招6个班,每班生额45人,共计270人。其中中心校区5个班共225人,千鹤校区1个班共45人。
二、学区划分
中心校区学区:梅城镇老城区内,包括庵口村的教场(以石桥小溪为界)。
千鹤校区学区:庵口村教场桥头(以过桥的小溪为界)以西的庵口自然村、大石坞自然村、顾家村、千鹤村、黄栗坪村。
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及适龄儿童家庭的自身情况原洋尾乡范围(包括滨江村、利群村、洋程村、伊村村)的孩子可到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两个校区的任一校区或建德市梅城南峰小学就读!(见2020年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学区划分图)
三、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梅城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市教育局批准缓学并符合梅城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儿童。
四、生源分类
按新生户籍(以公安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下同)、新生父母(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100%产权,不含商住及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建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契证为依据,下同)、《浙江省居住证》(公安部门签发的学区范围内有效IC卡式居住证,下同)、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学区范围内单位缴纳清单为依据)或营业执照(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注册地址为学区范围内的为依据)等情况分为A、B、C、D类。其中: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取得时间须为2020年5月31日前,社保、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5月31日须满一年且无中断。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一份留档)
A类: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在相应学区范围内;
B类:新生户籍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父母(监护人)相应学区范围内无房产;
C类:新生户籍不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父母(监护人)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房产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的;
D类: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不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一方有相应学区范围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相应学区范围内营业执照。
五、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法:6月10日—6月16日(每日9:00~21:00)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一:使用电脑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报名;
方式二: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登陆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建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找到建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信息核验时间及方法
A、B类:7月4日(上午)8:30~11:3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和孩子到各校区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C类:7月4日(下午)13:30~16:3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和孩子到各校区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A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B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
C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D类:7月12日8:30~16:00(下午14:00开始)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校区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D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新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营业执照。
注:若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内,请带上新生出生证或防疫接种卡。
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①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②父母(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20年5月当月的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监护人)。
③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特别说明:逾期未到现场信息核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①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到建德市培智学校申请就读。盲童、聋童可分别报名申请就读省盲人学校和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市聋人学校)。
②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校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本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6月17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录取及调配办法
(一)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
(二)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后的新生户籍以及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居住证等材料取得时间分类别进行录取。
1.先按照A→B→C类生源类别依次录取
2.在学校招收A、B、C类学生后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招收D类学生。按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父母亲均缴纳的以缴纳时间长的一方为准)或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排序。
(三)录取通知
1.小学ABC类生源报名信息经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比对审核后,由学校公示,并由各校区把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大门口,并请录取的家长到学校传达室领取录取通知书。D类生源报名材料经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后,也是由学校公示,并由各校区把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大门口,并请录取的家长到学校传达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如果D类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校区)招生名额的则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入学,如中心校区招生名额已满,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到千鹤校区入学;梅城中心小学招生名额已满,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到梅城南峰小学入学。D类新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整个梅城镇的计划招生数,无法安排入学的或对于调剂安排不接受的,新生父母(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2.新生录取公示及领通知书时间:
第一阶段录取:7月7日 ABC类
第二阶段录取:7月15日 D类
(四)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核验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确因特殊原因未报名且符合学区招生条件的学生,如本学区招生学额已满,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入学。
本细则解释权归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
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中心校区 0571-64138817 0571-64147591
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千鹤校区 0571-64137190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23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招生细则。
根据目前梅城镇教育资源及适龄儿童情况,梅城镇计划招生9个班共405人。(1)梅城中心小学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生额45人,共计270人(含复学1人,实际招269人),千鹤校区1个班共45人。(2)梅城南峰小学计划招收2个班,共计90人。
1.梅城中心小学中心校区学区:梅城镇老城区内,包括庵口村的教场(以石桥小溪为界)。
2.梅城中心小学千鹤校区学区:庵口村教场桥头(以过桥的小溪为界)以西的庵口自然村、大石坞自然村、顾家村、千鹤村。
3.梅城南峰小学学区: 原南峰乡范围(包括葛家村、南峰村、望山村、姜山村)。
备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及适龄儿童家庭的自身情况,原洋尾乡范围(包括滨江村、利群村、洋程村、伊村村)和十里埠村的孩子可到梅城中心小学两个校区的任一校区或梅城南峰小学就读!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梅城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市教育局批准缓学并符合梅城镇入学条件的儿童。
按新生户籍(以公安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下同)、新生父母(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100%产权,不含商住及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建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契证为依据,下同)、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学区范围内单位缴纳清单为依据)、或营业执照(以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注册地址为学区范围内的依据)等情况,分为A、B、C、D类。其中:户籍、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须为2022年5月31日前,社保、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5月31日,须满一年且无中断。
A类: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在相应学区范围内;
B类:新生户籍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父母(监护人)相应学区范围内无房产;
C类:新生户籍不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父母(监护人)一方持有房产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的;
D类: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不在相应学区范围内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一方有相应学区范围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相应学区范围内营业执照。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3日(每日9:00~21:00)
2.报名方式:
(1)方式一: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办理
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杭州市-建德市”,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报名。
(2)方式二: 使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打开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登入个人账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杭州市-建德市”,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报名。
3.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材料:
A类生材料:① 新生户籍簿;② 预防接种卡或出生证;③ 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B类生材料:① 新生户籍簿;② 预防接种卡或出生证;
C类生材料:① 新生户籍簿;② 预防接种卡或出生证;③ 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D类生材料:① 新生户籍簿;② 预防接种卡或出生证;③ 新生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营业执照。
4. 现场信息时间:
(1)梅城中心小学中心校区:
① A、B类:7月30日(上午)8:30~11:30
② C类: 7月30日(下午)13:30~16:30
③ D类:7月31日8:30~16:00(下午14:00开始)
(2)梅城中心小学千鹤校区:
① A、B、C类:7月30日(上午)8:30~11:30
② D类:7月30日(下午)13:30~16:30
(3)梅城南峰小学:
① A、B、C类:7月30日(上午)8:30~11:30
② D类:7月30日(下午)13:30~16:30
5.关于提供房产材料的具体说明:
(1)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2)父母(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22年5月当月的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监护人)。
(3)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6.温馨提示
(1)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现场核验时只需一名家长携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并确保核验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核验当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后方可进入,同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如防疫工作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请对照上述入学申请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办理信息确认。(现场信息确认如条件不符合或材料不齐全,学校将不接受您孩子的入学申请)
(3)逾期未到现场信息核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7.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到建德市培智学校申请就读。盲童、聋童可分别报名申请就读省盲人学校和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市聋人学校)。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校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本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7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1.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
2.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后的新生户籍以及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取得时间分类别进行录取。
(1)先按照A→B→C类生源类别依次录取;
(2)在学校招收A、B、C类学生后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招收D类学生。按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父母亲均缴纳的以缴纳时间长的一方为准)或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排序。
3.录取通知
(1)小学ABC类生源报名信息经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比对审核后,由学校公示,并请录取的家长到学校传达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2)D类生源报名材料经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后,由学校公示,并请录取的家长到学校传达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3)如果D类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招生名额的,则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入学,如中心校区招生名额已满,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到千鹤校区入学;梅城中心小学招生名额已满,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到梅城南峰小学入学。D类新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整个梅城镇的计划招生数,无法安排入学的或对于调剂安排不接受的,新生父母(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4)新生录取公示及领通知书时间:
第一阶段录取:8月5日 ABC类
第二阶段录取:8月8日 D类
4.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核验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确因特殊原因未报名且符合学区招生条件的学生,如本学区招生学额已满,由镇教办统筹安排入学。
本细则解释权归建德市梅城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中心校
0571-64138060
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千鹤校区
0571-64137190
建德市梅城南峰小学
0571-64131691
梅城镇教育办公室
0571-64141299
建德市教育局督导科
0571-64734757
建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571-6472211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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