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北水湾分校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朱桥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位于嘉定工业区的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2021年9月启用。该校是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总占地面积45431平方米,办学规模为54个班级。其中小学部位于慈竹路1066号,共30个班级;初中部位于咏竹路1055号,共24个班级。 2021年将开设2个六年级班级和3个一年级班级,每个班30至35名学生,所有学生将暂时集中在小学部上课学习。
招生简章
小学部:小学项目占地21046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 13153.04平方米。 小学为五年学制,设计规模为 20 个班级,每班 40 人。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招生计划:2个班
招生地段:梧桐社区、蔷薇社区、同盛园社区(筹)、嘉盛园社区(筹)、永泰嘉苑社区(筹)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实验学校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 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业区实际,现就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工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
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工业区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入学具体工作事项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qov.cn) 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组长:陈勇
副组长:吴东伟、张爱萍
组员:房爱义、兰肖敬、刘嘉欢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工业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 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市幼儿园儿童至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戶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二)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gyqnanmen2022@163.com
gyqzhuqiao2022@163.com
gyqloutang2022@163.com
经审核并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6月4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 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
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
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工业区教委、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一)招生入学对象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工业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 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工业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工业区户籍或持有工业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工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工业区小学(南苑小学、叶城小学、朱桥学校、娄塘学校)五年级就读的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3), 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jdxsc2022@163com邮箱,邮件要求:文件以“小升初(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
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6月4日一6月15日,工业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截止日。
7月10日,工业区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6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一年级4个班级、六年级3个班级。
嘉定工业区梧桐社区、蔷薇社区、同盛园社区(筹)、嘉盛园社区(筹)、永泰嘉苑社区(筹)、秋竹坊社区(筹)。
详见《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一)公开招生信息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二)加强政策宣传
5月30日起,工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和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
6月1日,教委通过网站公布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月3日起,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导监察机制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
咨询电话(小学部):59182206
咨询电话(中学部):59182180
监督电话:39901010
(温馨提示:如果电话无法接通,请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中留言,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谢谢!)
学校联系地址:嘉定工业区慈竹路1066号
附件1:嘉定工业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3: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
2022年6月3日
2023年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 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业区实际,现就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工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
公开透明原则
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工业区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
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
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qov.cn) 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领导小组
组 长:陈勇
副组长:吴东伟、张爱萍
组 员:房爱义、兰肖敬、刘嘉欢、李亚萍
小学阶段招生
一
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我校校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 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工业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工业区教委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戶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 《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
公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 日—5月10日。
三
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我校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工业区教委、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四
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我校小学部入学告知信息。
初中阶段招生
一
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我校校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工业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工业区户籍或持有工业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工业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工业区小学(南苑小学、叶城小学、朱桥学校、娄塘学校)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原件至嘉定教育局登记点(地址:嘉行公路601号A111室;电话:39902054)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者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请先联系并把相关材料发送至教育局指定邮箱jdxsc2023@163.com。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
信息核对
4月13日一4月24日,工业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5月20日,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
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
四
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我校初中部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我校初中部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招生计划
一年级4个班级、六年级4个班级
招生区域范围
嘉定工业区梧桐社区、蔷薇社区、慈竹社区、嘉盛园社区(筹)、永泰嘉苑社区(筹)、秋竹坊社区(筹)。
工作要求
一
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区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通过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二
加强政策宣传
4月7日起,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
4月10日起,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
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
完善督导监察机制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
落实问责制度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
咨询电话: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
59182289(小学部)
59182206(初中部)
监督电话:
39901010 (校长室)
工作时间:
8:00—11:30,13:00—16:30
(双休日除外)
学校联系地址: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
2023年4月10日
-END-
2024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嘉定实验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PART 01 指导思想 PART 02 领导小组 组长:陈勇 副组长:高成员、张爱萍 组员:房爱义、兰肖敬、许璐、顾宏雨、王召侠 PART 03 招生范围 PART 04 招生计划及对象 PART 05 招生日程安排 PART 06 学校承诺 PART 07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21-59182289(小学部) 021-59182206 (初中部) 【监督电话】 021-3990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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