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新街第四小学
杭州市萧山区长山小学
杭州市萧山区育英实验学校
杭州市萧山区新街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
第一类:萧山新街街道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新街街道无独立产权房。
其中,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产权房要求:(1)《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2)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萧山新街街道)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新街街道,本人或父(母)在新街街道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两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新街街道,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新街街道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新街街道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根据随迁子女居住类型,分为三批:
A批:实际在新街街道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新街街道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且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B批:实际在新街街道居住,本人或父(母)在新街街道拥有独立产权房,但父(母)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C批:实际在新街街道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新街街道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B批、D批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划入学区学校;C批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依次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各批次如超过招收计划时,余下部分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按照A、B批依次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招收第三类新生,统筹安排到公办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其中A批根据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C批根据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1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1、2020及2019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
(四)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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