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红垦学校(小学部)
杭州市萧山区新街第三小学
学校概况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竞潮小学位于钱塘江畔萧山科技城畅想路472号,是一所由萧山科技城管委会投资建造、杭州师范大学协作办学、为科技新城属地人才提供优质教育的公办学校。同时这也是一所集人文、绿色、科技于一体的未来学校。学校占地20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10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0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17.4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36班,可容纳1600余名学生。目前,学校计划一年级设立6个班级,于2021年9月开学。
招生简章
二、现场核验
所需材料:
1.户籍儿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
①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如为杭州市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证明、过渡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集体户、挂户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需在学校所在教育服务区入学的适龄儿童携带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人才证明(特指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家长),父母身份证明、适龄儿童本人身份证明和出生证明(特指随军子女、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当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需提供结婚证);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③适龄儿童本人的IC卡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适龄儿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可暂不提供居住证,待取得后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补交。补交材料送学校。
附件3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初中小学招生
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保障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秩序,公开、公正、有序地做好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报萧山区教育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属地街道审核同意,现对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专指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划转前的区域范围,以下简称开发区;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1.第一类:开发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在开发区无独立产权房。
其中,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2.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开发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本人或父(母)在开发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两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3.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开发区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批:
A批:实际在开发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且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1)本人或父(母)在开发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2)本人或父(母)在开发区无独立产权房,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B批:实际在开发区居住,本人或父(母)在开发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但父(母)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C批:实际在开发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4.开发区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和2021年度十强企业骨干人才的子女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萧山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引擎、主平台。为创设良好营商环境,助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创新发展,对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开发区2021年度十强企业骨干人才的子女;开发区规上企业骨干人才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招收:
(1)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市521人才”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的。
(2)父母一方在开发区2021年度十强企业(凭企业社保和劳动合同)中,并任中层以上岗位职务满两年的。(相关四大类“十强企业”名单,以开发区管委会公布的文件为准)
(3)父母一方在开发区规上企业(凭企业社保和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并任中层以上岗位职务满两年的。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其中,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B批、D批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划入学区学校;C批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依次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各批次如超过招收计划时,余下部分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按照A、B批依次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招收第三类新生,统筹安排到公办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其中A批优先录取有积分且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C批根据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对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2021年度十强企业的中层干部、开发区规上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中层干部的子女。符合条件的,由家长书面申请,企业证明,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审核,报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予以招收。
(四)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2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2、2021及2020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
(五)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开发区初中小学(含民办)新生入学,均采用网上报名(含已申请积分入学新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初中:
(1)信息确认:2022年7月7日~9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信息确认。其中,不在萧山区内就读小学,打算返回开发区就读初中的萧山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也须在上述时段登录以上网址,进行“个别生”报名及信息确认。
(2)网上报名:2022年7月15日~7月16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小学
2022年7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 “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xx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2022年杭州市继续实施义务段公办、民办学校(含当年转公学校,以下同)同步招生,需要申请就读萧山区范围内各民办初中、民办小学的家长,须在上述时段登录相应学段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初中、小学网上报名,除上述方式外,还可通过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在线办理”(位置:选择杭州市-萧山区)。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招生办将根据家长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核对,对有必要现场核验的网报信息,指派到相应地点(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时,家长随带相关资料:(1)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少年: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等;(2)随迁子女: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随迁子女本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复印件等。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要携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接通知后,应迅速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招生报名相关信息。
(二)各学校通过在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公示新生录取名单。7月23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8月6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28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8月18日,各小学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30日,各初中安排各类新生报到;8月20日上午,各小学安排各类新生报到。
(三)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开发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四)在萧工作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开发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五)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开发区一二类招生条件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额剩余情况,在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本区域内及周边镇街连续居住满三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下同);(2)在本区域内及周边镇街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本区域内连续工作满三年。
(七)今年起,凡本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读我区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均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政策。政府购买学位标准按有关部门核定,其中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学费低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政府按照学费购买学位,学生不用再缴纳学费;学费高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学生缴纳补足。
(八)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开发区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并在招生条件、招生行为、招生范围等方面加强监管。各民办学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未尽事宜由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71—82238290 82306990
附件3-1: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初 中
1.萧山区信息港初级中学 (咨询电话:82787017 )
市北社区:华瑞晴庐、汇雅轩、和雅轩、望海潮等
开欣社区(筹):天海阳光、明江苑、嘉利公寓、通惠丽港、东方名府(2、3、4、5幢)、江南名府、新城璄隽、新越锦粼、大名城雅棠轩、通惠花园等
市心社区:东方一品、市北公寓(4幢、6幢)、东方一号、天辰国际(1、2、3号楼)、国之璟府、万流新邸、滨江拥潮府等
信息港社区:德圣博奥城、保利霞飞郡、顺发恒园、绿都百瑞广场(4幢、5幢,需以户籍为依据)、长龙领航城、新越锦宸等
青茵社区:青秀城、高运莱茵传奇、云章映月华庭、德信君宸公寓、万科碧珑湾等
2.萧山区红垦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83803712)
红垦社区:红垦小区、重汽嘉泽苑小区等
钱江社区:顺发康庄小区、名扬阁小区、钱江农场(一区、二区)、观奥骏景苑等
前湾社区(筹):前湾中区、前湾北区、云潮府等
竞潮社区(筹):竞潮江南院等
红垦农场、钱江农场(一区、二区)原小区世居居民户同时遵照执行萧政发【2000】106文件。
3.萧山区友谊学校(初中部)(咨询电话:22873888)
民办学校
4.萧山区惠立学校(初中部)(咨询电话:82396388)
民办学校
小 学
1.萧山信息港小学(咨询电话:83816803):
信息港社区:德圣博奥城、保利霞飞郡、顺发恒园、绿都百瑞广场(4幢、5幢,需以户籍为依据)、长龙领航城、新越锦宸等
青茵社区:青秀城、高运莱茵传奇、云章映月华庭、德信君宸公寓、万科碧珑湾等
2.萧山区市心小学(咨询电话:83537699)
市北社区:华瑞晴庐、汇雅轩、和雅轩、望海潮等
开欣社区(筹):天海阳光、明江苑、嘉利公寓、通惠丽港、东方名府(2、3、4、5幢)、江南名府、新城璄隽、新越锦粼、大名城雅棠轩、通惠花园等
市心社区:东方一品、市北公寓(4幢、6幢)、东方一号、天辰国际(1、2、3号楼)、国之璟府、万流新邸、滨江拥潮府等
3.萧山区红垦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83803712)
红垦社区:红垦小区、重汽嘉泽苑小区等
红垦农场原小区世居居民户同时遵照执行萧政发【2000】106文件。
4.萧山区竞潮小学(咨询电话:82645038)
钱江社区:顺发康庄小区、名扬阁小区、钱江农场(一区、二区)、观奥骏景苑等
前湾社区(筹):前湾中区、前湾北区、云潮府等
竞潮社区(筹):竞潮江南院等
钱江农场(一区、二区)原小区世居居民户同时遵照执行萧政发【2000】106文件。
5.萧山区友谊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22873888)
民办学校
6.萧山区惠立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82396388)
民办学校
备注: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附件3-2
开发区2021年度十强财政贡献企业等
一、十强财政贡献企业
杭州娃哈哈宏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杭州联成华卓实业有限公司
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宏盛食品有限公司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
二、十强工业企业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成华卓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友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博雷(中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杭州丰衡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强服务业企业
杭州娃哈哈宏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
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王椰智环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中升星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铂丽大饭店有限公司
四、十强科技创新企业
微医云(杭州)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奇点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网盛数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健培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集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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