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公告
根据《萧山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萧山区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报萧山区教育局备案,现将2021年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市心幼儿园、信息港幼儿园、开悦幼儿园、尚德幼儿园)招生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年龄条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房户条件: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房户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在开发区且本人或父母在开发区拥有独立住宅产权房的。产权属于祖(外)父母的,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
3.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工作,曾获博士及以上学历,“长江学者”“市521人才”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审核,提交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讨论确定。
1.萧山区市心幼儿园计划招收3个小班;萧山区信息港幼儿园计划招收6个小班;萧山区开悦幼儿园计划招收6个小班;萧山区尚德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小班。采用先登记后确定招生对象的方法进行。具备报名对象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将根据服务社区及户籍申报、迁入开发区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并适度调剂。
2.根据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布局、社区、人口、交通等因素划分2021年服务区,具体范围如下:
市心幼儿园:市北社区
信息港幼儿园:信息港社区、青茵社区
开悦幼儿园:市心社区
尚德幼儿园:前湾社区(筹)、钱江社区、红垦社区
3.备注说明:
(1)户籍迁入、《房产证》办理时间均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2)近年来,开发区幼儿园建设进程加快。从2022年起,将根据开发区幼儿园建设及投入使用等相关情况,对服务社区及小区进行调整。
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无房证明)及复印件。
6 月12 日(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
请家长务必带齐相关证件,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校门口凭证件登记进校,本次报名无需带幼儿,无需提前排队。
本招生登记公告由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3697568,0571-83816803
根据宁围街道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相对就近,依批次招生,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统一招生。
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第一类:宁围街道户籍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在居住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居住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的;
C批:本人或父(母)在居住地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在实际居住地无独立产权房的。
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间均为2023年5月31日之前,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二类:非宁围街道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宁围街道,本人或父(母)在居住地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三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
1.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内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依次招收第一类、第二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类:按照A、B、C、D批依次招生,其中A、B、D批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招生,C批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招生。各批次如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时,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还有空余学位时,按照第二类的A、B、C批依次招生。同一批次,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统筹安排。
(1)家庭户籍本(户主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和幼儿页);
(2)居住证明(涉及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书或公证书,有独立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租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3)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人才证、居住证等)。
第一类新生登记时间:2023年6月5日8:00至6月11日20:00止。
扫描“宁围街道2023年公办幼儿园入学报名登记入口”二维码,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第二类新生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8:00至6月25日20:00止。
扫描“宁围街道2023年公办幼儿园入学报名登记入口”二维码,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结束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新生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大数据核对。经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核、依批次录取和统筹安排。各幼儿园将于7月5日前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家长发布拟录取信息,家长凭幼儿园拟录取的短信或电话通知,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信息确认,领取入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办理者,名额作自动放弃处理。
1.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萧山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中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镇街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萧山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萧山区的儿童、驻萧山区部队军人子女、在萧山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工作地为萧山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等根据《萧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3. 家长上传材料时,需如实填写、提供各类信息和材料。如因信息不真实,未能录取的,由家长自行负责。
4. 请家长于8月25日前带孩子(空腹)去萧山医院或宁围卫生院办理好儿童健康档案。
5. 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持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可到普惠性民办园(顺坝幼儿园、鹰雏幼儿园)或其他民办幼儿园咨询入园或回原籍入园。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