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学森学校 杭州市钱学森学校 7月4日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上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杭州市钱学森学校(小学部)有关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本校教育服务区为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不含流动人口随迁人口子女)。
学校今年推行“入学跑零次”服务,已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和报名的本校教育服务区适龄儿童,学校将通过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和信息釆集比对,完成新生入学报名及信息确认工作。对符合入学条件并确定录取的新生,学校会通过EMS快递等邮递方式将录取通知书寄送到家,7月10日-11日无需再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和领取录取通知书(详见今日学校官微第二、三则《“入学跑零次”服务指南》与《“入学跑零次”操作流程图》)。现将不符合“入学跑零次”服务范围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户籍儿童;
2.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儿童少年;
(2)驻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 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 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2021年小学入学的上述儿童还应同时满足:2014年9月1日至2015 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或往年经上城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1.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7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等。集体户籍家庭儿童、拆迁过渡家庭儿童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除提供家庭户籍本原件、复印件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已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和报名、符合入学条件并确定录取的儿童无须再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2.现场信息核验顺序与录取无关,请家长(不带孩子)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到核验点完成现场信息核验,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3.现场核验时,发现不实的信息,视作信息核验不成功,将影响孩子在我区正常入学;发现虚假材料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学校招生工作严格依政策与程序进行,请不要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谨防受骗。
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不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或往年经上城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以下三类儿童:
1.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常住户籍儿童;
2.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可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上城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上城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部队随军子女;
(3)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
1.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2. 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8月7日:上午9:00—12:00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等。集体户籍家庭儿童、拆迁过渡家庭儿童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除提供家庭户籍本原件复印件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 为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学校推行集信息审核、报名录取一体化的入学“一码通”便民举措。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住户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该项服务。家长可于7月26日9:00-7月27日17:00期间扫描学校公布的二维码,如实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授权信息审核。如通过学校审核的,7月30日无需再前往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2. 现场核验时,发现不实的信息,视作信息核验不成功,将影响孩子在我区正常入学。发现虚假材料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现场信息核验顺序号与录取无关,由一位家长(不带孩子)到校完成现场信息核验,避免不必要的拥挤与等待。
4.学校招生工作严格依政策与程序进行,请不要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谨防受骗。
5.鉴于疫情防控等要求,家长需“戴口罩-亮码-测温-登记”后方可入校。
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以下三类儿童:
1.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常住户籍儿童;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上城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上城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驻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子女;
(4)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
3.符合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具体指持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如时间允许,请尽量安排上午来校核验)
2.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7月8日:上午9:00—11:30
杭州市钱学森学校(海潮路180号)蒋英楼一楼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等。集体户籍家庭儿童、拆迁过渡家庭儿童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流动人口适龄随迁子女:
1. 家庭户籍本原件与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等;
2. 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所持上城区范围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除提供家庭户籍本原件复印件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为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学校推行集信息审核、报名录取一体化的入学“一码通”便民举措。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住户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该项服务。家长可于6月24日-26日(每日9:00-17:00)期间扫描学校公布的二维码,如实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授权信息审核。如通过学校审核的,7月1日-2日无需再前往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也可扫码登录入学“一码通”,在线递交“长幼随学”申请,便于学校实时统计数据,精准研判学位;还可在现场信息核验时书面提交“长幼随学”申请。
2.现场信息核验顺序号与录取无关,请家长不要漏夜排队,并由其中一位家长(不带孩子)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到校完成现场信息核验,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3.现场核验时,发现不实的信息,视作信息核验不成功,将影响孩子在我区正常入学。发现虚假材料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学校招生工作严格依政策与程序进行,请不要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谨防受骗。
5.因年龄不符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未持上城区范围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等情况,不符合我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家长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地报名入学。
6.今年我校教育服务区适龄户籍儿童和已持有效居住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已超招生计划总量。以下情况:(1)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积分低、居住证签发时间短、居住证地址发生变更;(2)现场信息核验时,适龄儿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可能持有上城区范围内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等情况,在入学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其中,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已在其他区自购住房或居住证地址由外区变更至我校教育服务区等情况,原则上不受理信息核验与确认。
7.户籍生领取入学通知书,待学校电话通知或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
8.因学校周边停车位紧张,请家长选择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