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星洲社区、阳光地带、紫林公寓、嘉南公寓、华苑公寓、骆家庄西苑等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非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需随带浙江省或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外国专家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市区人才办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证明(以上证明提供一种即可)、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儿童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予以登记。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