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经纬幼儿园(鹤永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汇贤幼儿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瑞幼儿园(航春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纬幼儿园(鹤驰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鹤沙之星幼儿园(鹤雷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善幼儿园
学校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是一所2021年新成立的园所,是一所公办二级园,收费标准为175元/月;招生地段为金沁苑南区:鹤沙路201弄1-64号;金沁苑北区:鹤沙路226弄1-20号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招生地段: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 | 鹤沙路201弄1-64号 | 金沁苑南区 |
鹤沙路226弄1-20号 | 金沁苑北区 |
(二)网上预约
2021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统一的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5月8日-5月13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1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全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三)现场验证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月31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6月12日、13日,第二批现场验证。
2022年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 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托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小 班 篇 招生范围 鹤沙路:201弄1-64号 鹤沙路:226弄1-20号 招生计划 2022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招生对象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其他事项 1、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幼儿园将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140015 ,联系人:薛老师。
托 班 篇 招生范围 航头镇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2022年,本园计划招收托班1个班。 (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按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招生对象 1、2022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域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有本区域房产证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域内)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并有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7月21日-7月24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问卷星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请托班家长扫描二维码填写资料) 2、8月1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幼儿园电话告知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托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小班招生通告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 2、招生范围: 鹤沙路:201弄1-64号 鹤沙路:226弄1-20号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 5 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140015 ,联系人:薛老师 。 托班招生通告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 2、招生范围: 航头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计划招收托班 1 个班。 (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招生条件及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四、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6月26日-6月29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问卷星方式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长按扫码登记) 2、7月28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幼儿园电话告知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140015,联系人:薛老师。 温馨提示 1、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对小班已网上报名的适龄幼儿开展验证工作,请家长把手机调至振铃模式,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幼儿园网上核验证照时,发现报名信息有错误或者缺漏,幼儿园会电话通知家长,请家长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提供。 2、小班网上报名需上传的证件材料(所有信息页): ★上海市户籍: ①幼儿出生证 ②幼儿户口簿 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 ④动迁安置协议书及动迁至我园地段内的相关证明件 注:本市外区户籍凭本地段合法居住证明的,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外省市户籍: ①--③内容同上 ④父母一方及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⑤满积分的,父母一方的《积分通知书》(有该子女姓名) ⑥无积分的,父母一方社保缴金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证” 3、托班网上信息预登记需上传的证件材料(所有信息页): ★上海市户籍: ①幼儿出生证 ②幼儿户口簿 ③房产证 ★外省市户籍: ①--③内容同上 ④父母一方及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⑤满积分的,父母一方的《积分通知书》(有该子女姓名) ⑥无积分的,父母一方社保缴金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证” 注:为保证您的证件安全,建议在上传的证件原件照片上做好水印(水印位置勿遮盖信息)。
2024年浦东新区
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小班招生通告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
2、招生范围:
鹤沙路:201弄1-64号
鹤沙路:226弄1-20号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 4 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5021878758 ,联系人:薛老师
3.本园招生咨询邮箱:8129424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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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写 | 薛方渊
排版编辑 | 胡 炎
审 核 | 园长室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沁苑幼儿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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