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验
6月24日-6月30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及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明操作流程:第一步打开微信关注【深圳疾控】公众号;第二步点击菜单栏【打疫苗】,选择【入学查验证明】进入查验系统;第三步录入儿童基本信息,可选择手机号或条码查询;第四步输入入学登记手机号码,确认学生信息;第五步提交并生成查验证明,打印即可。信息不完整或查询不到的家长到就近社康让工作人员查验。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请按照顺序装订,关于居住材料具体说明请扫以下二维码获取。
备注:
1.同种户籍类型的,按小区居住优先于招生社区范围居住。
2.同种居住类型的,按小区户籍——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3.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4.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7月20日将在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和致电方式通知家长(请报名的家长手机勿设置信息或者电话拦截,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回复,以免错过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