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嘉鑫阳光雅居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加州儿童会四季山水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爱绿幼儿园
福田区根深叶茂幼儿园
深圳市曼京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华茂苑幼儿园
学校概况
创办于2011年,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北路40号,是区属公办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MB2D696795,现有班级数7个,按深圳市政府定价966元/人/月收取保教费;按350元/人/月收取伙食费。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招生简章
梅园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我园创办于2011年,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北路40号,是区属公办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MB2D696795,现有班级数7个,按深圳市政府定价966元/人/月收取保教费;按350元/人/月收取伙食费。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60名。
招生范围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其它社区招生。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安排在6月10日—6月24日进行,由家长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
https://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
进行报名。(该系统仅为信息采集之用,最终录取方式及结果以幼儿园公示为准。)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5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我园参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取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如有空余学位,再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录取结果将于7月15日前在幼儿园门前公告栏予以公布,并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家长。
报名相关信息采集二维码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
0755—28997522 黄老师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深圳市福田区梅园小学附属幼儿园
2022年6月8日
·梅园小学附属幼儿园·
招
生
简
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我园创办于2011年,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北路40号,是区属公办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MB2D696795,核定班级数7个,计划招生人数75人,按深圳市政府定价966元/人/月收取保教费;按350元/人/月收取伙食费,咨询电话:0755-28997522.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75名。
招生范围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其它社区招生。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6月7日-6月21日进行,由幼儿父母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报名二维码为:
(该系统仅为信息采集之用,最终录取方式及结果以幼儿园公示为准。)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我园参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取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如有空余学位,再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录取结果将于7月14日前在幼儿园门前公告栏予以公布,并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755—28997522(黄老师)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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