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幼儿园翠湾分园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小学第二附属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育才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金沙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温新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沙尾幼儿园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荔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成立于2020年5月,隶属于荔园小学(荔园教育集团),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4MB2D35030Y。幼儿园位于福田区福强路新洲二街19号,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是一所环境温馨、师资优良的深圳市一级幼儿园,核定班级数为9个班。收费标准执行深圳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市一级966元/人·月,伙食费:350元/人·月。 咨询电话:0755-23913356(李老师) 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9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三、招生范围 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5月27日-6月10日 请家长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也可以扫描招生简章后的“福田区属幼儿园招生信息采集”二维码填报。(该系统仅为信息采集之用,最终录取方式及结果以幼儿园公示为准。) (二)材料核验 6月11日-7月5日 采取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沙头街道新洲社区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新洲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沙头街道新洲社区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新洲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新洲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全部录取。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按户籍、住房性质等条件进行分类,且根据类别依次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学位录取(如上一类别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优先保证上一类别幼儿入园)。 2021年7月15日下午5:00 前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幼儿园学位不与荔园小学各校区学位挂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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