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达学校(小学部)
上海安生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西校武威东路校区)(小学部)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杨家桥分校)(小学部)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宝山中环实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是普陀进一步深化区校合作,高起点打造基础教育特色,加快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由普陀区人民政府与上海外国语大学于2021年3月17日共同签约创办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学校已于2021年秋起,招收第一届小学一年级新生。 学校坐落于普陀区桃浦镇古浪路390号,占地面积22330平米,建筑面积34500平米,其中运动场地面积9300余平米,绿化面积占35%。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对口地段:
对口地段:真北路3725弄(莲花公寓)、祁安路88弄(安祁古浪新苑)、古浪路518弄(古浪新苑、祁连新家园)、祁安路365弄(安居金祁新城一期)、祁安路368弄(安居金祁新城二期)、连亮路111弄(怡嘉公寓)、连亮路128弄(荣和家苑)、古浪路288弄(中环名品公馆)、古浪路108弄(复地太阳城)、金光八队、九队、祁顺路1388弄 (香栀花园)、桃浦西路441弄、 443弄、真南路635弄、648弄、710弄、744弄、822弄、843弄95支弄、 895弄、交通路4603弄、古浪路55弄(祥和星宇花苑)、183弄(祥和二期)、桃浦西路955弄、古浪路355弄(金光花苑)、武威东路788弄,恒盛鼎城(华公馆、圣都会)、武威东路821弄、李子园别墅、真北路2857弄、2977弄;
网上开放日安排
1、 时间:
5月30日(周一)—6月5日(周日)
2、 对象:
招生对口范围内新生及家长
3、方式:
1)微信公众号推文
2)招生垂询邮箱:swfsptsy@163.com
3)5月30日起开通招生热线电话,供家长入学政策咨询。
垂询电话:13371914512
联系人:余老师、成老师、乔老师
垂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招生提示
1、 2022年招生对象条件:
(1)出生年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2)对口招生地段: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户籍均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学生与户主系监护人、直系亲属关系,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限适龄儿童监护人、直系亲属。(即人户一致)
注:请见文后附件,亦可关注5月30日起,上海发布、上海市教委、普陀教育(官网)发布的关于招生地段划分等招生细节等信息和要求。
2、2022年拟招生班级数:7个
学校承诺
1、学校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2、学校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附:2022年本校招生户籍地对口范围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一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市教委、区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
入学条件
1、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为:
3、入学条件排序
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①人户一致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当,学校对口范围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人户一致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时间,依次录取。学校无法录取的学生,由普陀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当,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是否为直系亲属、居住地房屋是否为购房、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2-5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③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为“港、澳、台”身份。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
④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
⑤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友情提示:
根据学校对口范围内儿童数量的排摸,明年(2024年)本校入学户籍要求为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满一年(2023年06月30日之前迁入)。
学校按户口迁入时间进行排序,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根据入本地户籍年限分批进行解决。如供需问题突出,学校无法解决,由普陀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
招生办法
1、4月7日(周五)— 4月13日(周四),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家长可关注“上外附属普陀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办学特色等。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期间,学校会安排专人通过邮箱在线回复相关咨询问题。
2、4月13日(周四)—4月28日(周五),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3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
友情提示信息登记所需资料: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3)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
3、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查询入学信息,进行在线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 号)等要求,2023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4、5月16日—5月19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5、5月25日—5月26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5 月 2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6、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同2023年度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招生文件),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五、
工作要求
1、学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按照“三重一大”的程序决策招生工作。建立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重视并有效组织招生工作。
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包括课程教学部主任、校办主任等。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工会、家委会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纪律监查委员会,发挥好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纪律监督作用,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徐玉萍、张莹晶
副组长:余东龄、陈杨明
组 员:成根娣、陆一心
2、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应用“一网通办”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在招生计划之外绝不自行招收学生,绝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4、做好幼儿园对接沟通工作,做好与桃浦镇沟通宣传工作。
5、根据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教师培训、政策宣传和相关设施学校严格落实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6、根据区教育局要求,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7、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
网上“校园开放日”(详见微信公众号推文第137期)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办学特色。学校严格按照规定不组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不留家长联系方式。接受家长在线垂询(详见微信公众推文第137期)
8、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9、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本校教育资源,合理确定班级规模。
10、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将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11、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2023年8月15日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六、
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和网上“校园开放日”的有关咨询,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七、
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节点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2024年一年级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1
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实施我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02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03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本校对口地段本市常住户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儿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04
招生办法
01
我校从2021年开始建立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21年开始实行每户住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02
本校入学户籍要求:
该户籍中的适龄儿童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一年及以上。(即迁入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该户籍中有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
该户籍户主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关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地产权证》的地址一致,且产权人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关系。
03
在本地段内户籍迁入未满一年的(即户籍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迁入)适龄儿童,应服从统筹安排。如学校有学额,按照入学条件排序;若学校无法接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04
参与民办小学摇号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05
招生咨询
电话:56479271 李老师 陆老师
时间:周一~周五 9:00—15:30
微信号|上外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文字编辑:葛玮
美术编辑:孙袁滢
审核:黄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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