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二、对口地段:城桥镇江帆社区居委、金日社区居委、东江社区居委、运粮村101号-599号、701号-1099号;运粮村东江、运粮村三江101号-199号、901号-999号;老滧港渔村、鳌山村、海岛星城居委、金鳌山社区居委、鳌山村横河、海天社区居委、城桥村运西301号-399号、山阳村杨家庙、聚训村张港1201号-1399号、991号、993号、996号、997号、998号。
三、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四、回户籍(居住)地就读:4月2日-4月13日,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五、初中入学方式: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按照规定学区入学方式入学。
招生信息
2022年学校新预备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级。
招生范围
城桥镇江帆社区居委、金日社区居委、东江社区居委、运粮村101号-599号、701号-1099号;运粮村东江、运粮村三江101号-199号、901号-999号;老滧港渔村、鳌山村、海岛星城居委、金鳌山社区居委、鳌山村横河、海天社区居委、城桥村运西301号-399号、山阳村杨家庙、聚训村张港1201号-1399号、991号、993号、996号、997号、998号
我校郑重承诺:
(一)做到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招生咨询电话:021-69612182 ,联系人:徐老师(18017220081) 陆老师 (18930281506)
附:《2022年崇明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细则》及学校对口地段表
转载自:“上海崇明”公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等文件精神,就崇明区落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1.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中小学入学,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2.人户分离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3.政策优待对象同类排序优先原则。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在有学额情况下,同类排序优先。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过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参照执行。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
家长须向验证学校提供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1.居住地登记入学适用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并在2022年6月19日之前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3.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对口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