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采荷幼儿园 杭州采荷幼儿园 6月11日
一、办园性质:集体性质
二、等级:
采荷园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教基【2011】81号)洁莲园区: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初【2010】28号)观音塘园区: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初【2010】28号)
三、收费标准:
采荷园区:
(备注:幼儿园收费标准可能有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小班幼儿: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原江干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采荷园区:健风社区
临时服务区:新凯苑社区、青荷苑社区、荷花塘社区、绿茗社区、钱杭社区(临时服务区接受现场确认及报名)观音塘园区:江汀社区、静怡社区、城市之星
(一)原江干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原江干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符合原江干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原江干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原江干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3.驻原江干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原江干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6.在原江干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三)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四)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周六、周日)
工作时间:
采荷园区:
时段 | 现场确认社区 |
6月19日上午8:30——11:30 | 健风社区、钱杭社区 |
6月19日下午13:00——16:30 | 新凯苑社区 |
6月20日上午8:30——11:30 | 青荷苑社区、荷花塘社区 |
6月20日下午13:00——16:30 | 绿茗社区 |
时段 | 现场确认社区 |
6月19日上午8:30——11:30 | 洁莲、金谷 |
6月19日下午13:00——16:30 | 翠柳、紫藕 |
6月20日8:30——16:30 | 双菱、双菱路12号、五安路3-1号、庆春东路57号、79号 |
时 段 | 现场确认社区 |
6月19日8:30—16:30 | 江汀社区 城市之星 |
6月20日8:30—16:30 | 静怡社区 |
1.由于招收名额有限,凡在本幼儿园已报名的儿童,是否录取请以7月2日后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为准。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实施错峰报名安排,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二)报名时请一名家长携带幼儿及相关资料到园报名,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进园时需佩戴口罩,亮健康码,自觉配合幼儿园防疫管理要求;(三)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三、收费标准:
采荷园区: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临时服务区:采荷街道新凯苑社区、采荷街道青荷苑社区、采荷街道荷花塘社区、采荷街道绿茗社区(宋都凯旋苑除外)服务区:采荷街道江汀社区、采荷街道静怡社区、采荷街道城星社区(一)上城区户籍儿童。须随带户籍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家庭儿童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二)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除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补交居住证等材料核验。(三)其他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如驻上城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各类人才子女、港澳台和外籍儿童等,家长需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五)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根据本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上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疫情期间采取错峰分时段进行,请家长按照各自时段来园确认,以下为错时安排:时段 | 现场确认社区 |
6月4日上午8:30——11:30 | 健风社区 |
6月4日下午13:00——16:30 | 新凯苑社区 |
6月5日上午8:30——11:30 | 青荷苑社区、荷花塘社区 |
6月5日下午13:00——16:30 | 绿茗社区(宋都凯旋苑除外) |
时段 | 现场确认社区 |
6月4日上午8:30——11:30 | 翠柳、紫藕 |
6月4日下午13:00——16:30 | 洁莲 |
6月5日上午8:30——11:30 | 金谷 |
6月5日下午13:00——16:30 | 双菱10、11、13-16幢、双菱路12号、五安路3-1号、庆春东路57号、79号 |
时段 | 现场确认社区 |
6月4日上午8:30——11:30 | 江汀社区 |
6月4日下午13:00——16:30 | 静怡社区 |
6月5日8:30——16:30 | 城星社区 |
采荷园区:0571-86033865 0571-86091383观音塘园区:0571-86997082
凡在本幼儿园报名的儿童,是否录取请以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为准,幼儿园会在报名后两周内通知录取结果。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一)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二)报名时可以不带幼儿,需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三)每户家庭一名家长携带资料到园报名,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幼儿园防疫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