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中心小学(太平校区)2020招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余教〔2020〕57号),现将鸬鸟镇2020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下儿童,可以在本校申请就读小学。
1.第一类:户籍在学区内的儿童。
A表生: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表生: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但住房不属于上述类型。
当第一类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表次先后顺序及该表次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分流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
2.第二类: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儿童,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当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超过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空额数时,以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为依据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
3.第三类:持有黄湖镇派出所签发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居住证登记信息为鸬鸟镇范围内的)的随迁子女。
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根据随迁子女取得居住证的时间,结合购房入住等因素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今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取得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属地资源实际进行统筹安置。
4.其他类:在余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居住在我区,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余杭区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余杭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余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地我区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等政策规定的儿童。
经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不同类别的安置办法和教育资源实际,保障重点,统筹安排。
(二)上述儿童应同时满足: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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鸬鸟镇中心学校
2020年6月2日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鸬鸟镇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下儿童少年,可以在鸬鸟镇申请就读小学。
1.第一类:鸬鸟镇户籍儿童少年。
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但不属于上述类型;父母房产证(建房批复地或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地)与户籍所在的学区不一致的儿童。
2.第二类:余杭区、临平区户籍的非鸬鸟镇儿童,其父(母)在鸬鸟镇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3.第三类:适龄儿童本人持鸬鸟镇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其他由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具体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鸬鸟镇亲属照管或寄养在鸬鸟镇的儿童少年;
(2)驻地鸬鸟镇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鸬鸟镇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鸬鸟镇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鸬鸟镇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鸬鸟镇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应同时满足: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1.报名办法:7月11日-13日,所有有意向在鸬鸟镇公办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完成信息登记及报名,具体方法如下:
方式一:手机端“浙里办APP”
登录浙里办APP——输入“义务教育”、“入学”等关键词搜索——找到相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条目——点击“在线办理”——地区选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进入“报名入口”——点击“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根据相关指引,完成报名。
方式二:电脑端“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个人登录,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进入“杭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服务”——点击“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根据相关指引,完成报名。系统操作方法与手机端相似。
2.注意事项:(1)有入学意向的家长务必在端口开放时间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办理;(2)“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是2022年秋季鸬鸟镇公办小学招生的指定报名端口,除此以外的网络报名方式均为无效;(3)7月19日-7月20日(每日9:00-21:00),随迁子女网上信息核对。核对公安、住保房管等部门核查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房产等信息。如对相关部门反馈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的,请提交“复核申请”。(4)在报名时间内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符合鸬鸟镇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由鸬鸟镇中心学校根据其入学条件和类别,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等原则排序,依次录取。
1.报名截止至开学前,户籍新迁入或居住证后办理的可于8月30日到鸬鸟镇中心学校登记,由鸬鸟镇中心学校根据各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仁和街道户籍儿童,家长可关注“余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入学服务”-“缓学登记”模块进行线上缓学办理;具有仁和街道户籍的残疾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向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参见汀洲学校招生办法,汀洲学校:89189168。
3.符合转学条件的家长,可于8月30日到鸬鸟镇中心学校进行预登记。
4.为努力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的原则,对于户籍在鸬鸟镇学区范围的学生,如果之前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允许转入鸬鸟镇中心小学就读,实行“长幼随学”。
5.招生服务电话:
小学:13968036070
汀洲学校:89189168
鸬鸟镇义务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8日